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山东特种设备协会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1.引言

本《指南》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及《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施行)》的规定而制定的。

本《指南》是对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实施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的具体指导性文件,旨在帮助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并理解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的性质、内容、要求、程序及各项规定,并能顺利地完成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 2.术语

2.1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指《许可规则》所适用范围内压力容器产品的安装改造维修。 2.2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指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简称申请单位。 2.3《条例》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简称。

2.4《许可规则》是《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的简称。 2.5《容规》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其修订说明的简称。

2.6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指符合《许可规则》规定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申请受理并经评审机构鉴定评审后,由审批机关审核,并履行报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发证的全过程。

2.7审批机关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2.8 发证部门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3.总则

3.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法律依据

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②《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施行)》 3.2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性质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规定对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实行安全监察与监督的重要手段,具有法律强制性。 3.3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程序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见附图。

3.4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是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过程。 3.5鉴定评审机构

本《指南》中的鉴定评审机构指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3.5.1鉴定评审机构的性质

“鉴定评审机构”是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进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的第三方机构,可在认可范围内开展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3.5.2鉴定评审机构的职责

①贯彻执行有关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②负责编写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指南和鉴定评审细则。 ③负责签约单位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④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委托和授权的其他工作。 ⑤负责其聘用的鉴定评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申请人提出取证(或换证)申请意向 申请人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电子文本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许可规则》的规定确定是否受理

予以受理,签署受理意见 不予受理,书面出具意见 申请人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并提交有关资料 申请人与鉴定评审机构签定鉴定评审协议 申请人准备试安装(改造、维修)工程 鉴定评审机构派出评审组对申请人进行实地鉴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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