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燕山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燕化企?2016?129号

关于印发《燕山石化高处作业

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现将《燕山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制度电子版可在燕山石化主页安全监察部安全法规、文件栏查询、下载。

燕山石化公司 北京燕山分公司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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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执行类

制度燕山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名称 制度QZ/YSSH.AJ.027.2016 编号 制度制度 2016年版 燕化企?2016?129号 版本 文号 制度制定安全监察部 管理张新 部门 人 人力资源部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会签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信息部 部门 安全监督管理 法律事务部 原《燕山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签发2016年2月24日 (QZ/YSSH.AJ.027.20日期 14)同时废止 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降低伤害事故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4号) 燕山石化公司 所属业务类别 废止说明 制定目的 制定依据 适用范围 涉及业务流程 高处作业业务管理流程 燕山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涉及的相关制度 燕山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燕山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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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术语解释 1.1.1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臵进行的作业,包括上下攀援等空中移动过程。

1.1.2 特殊高处作业

因事故或灾害需进行的五级及以上强风、雨、雪、雷电、大雾等露天高处作业和带电、异温、悬空、抢救等高处作业。

1.1.3 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1.4 可能坠落范围

以作业位臵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称为可能坠落范围。

1.1.5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臵的一段水平距离称为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其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础高度。

1.2 细则规范的基本要求 1.2.1 高处作业分为4个等级

一级:高度在2~5米,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3米。 二级:高度在5~15米,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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