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协议书范本

5、结算依据:结算依据是根据每个结算期间的正负零以上的实际销售回款额为准。 6、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法含税发票。

第六条 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相关前期全部资料,包括土地以及该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因为其在项目移交前的任何行为影响到项目的后期建设,甲方以乙方所投入的总金额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需另行举证损失构成,且乙方可要求甲方返还所投入的全部资金。

2、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30%违约金。 3、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支付投资款项,每超过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项1‰的逾期违约金。

4、乙方未按协议第五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收益,每逾期一日按所应支付的款项的1‰承担违约责任。

第 5 页 共 6 页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