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绘蓝图——《三门县域总体规划(2014-2030年)》规划纲要
日期:2015-12-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促进三门县域城乡空间统筹协调发展,合 理指导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及三门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即县域总体规划范围以及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范围。 县域总体规划范围为三门县行政管辖范围,面积151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根据国土二调2013年更新数据,2013年底陆域面积为1106平方公里),海域481.7 平方公里,岛礁28.3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范围包括海游街道、海润街道、沙柳街道全域,以及三门铁路站场区块,三街道全域面积合计238.61平方公里,三门铁路站场区块1.13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范围总面积239.74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次县域总体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1.2014~2020年(近期); 2.2021~2030年(远期);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先生态后建设——强调生态文明先导
综合分析县域基本农田、林地、水源地、风景名胜、文化遗产等生态人文要素,优先划定县域生态安全格局后,对生态空间以外用地考虑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保协调统一。 2.先管制后利用——推进“多规”融合统一 综合协调主体功能区划、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部门空间规划,统一三门县域国土空间空间管制划分,并明确相应管制要求,在县域层面统筹全域空间资源要素,推进各部门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 3.先质量后数量——注重城市发展质量 注重从数量规模先导转向质量效率优先,更加注重城市化发展质量,更加注重市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城市公共服务配套的完善以及用地空间的高效集约利用。 4.先核心后体系——强化中心、极化带动 强化中心城区、重点镇在县域人口、产业的集聚作用,通过中心培育,构建带动全域发展的增长极核,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促的发展格局。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第五条 总体发展目标 近期至2020年,经济运行稳健增长,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构建,城乡区域关系更加和谐,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提升。远期至2030年,以临港产业、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特色农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形成,台州北部及三门湾地区的战略支点地位得以确立,县强、民富、村美、政通、人和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实现。具体分类指标如下: 1.经济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目标按照产业发展水平、产业创新能力两大方面设定发展目标。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表2-1 经济发展指标一览表 类序号 别 现状 指标名称 单位 (2013) 2020年 2030年 1 2 产业发展水平 3 4 5 6 7 8 产业创新能力 GDP 人均GDP(户籍) 城市化率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地方财政收入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R&D经费占GDP比重 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每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 亿元 元 % % 亿元 亿元 亿元 % 140 32000 54.3 44 11.8 61.8 156 1 235 51000 67 50 24 160 250 1.5 440 88000 78 58 45 540 400 2.5 9 % 24 25 28 10 11 12 年 % 件 13.5 45 0.8 14 50 2 16 60 4 2.社会发展目标 社会发展目标重点关注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以及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表2-2 社会发展指标一览表 现状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城镇登记失业率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口自然增长率 每千人拥有医生护士数 单位 (2013) 13 14 社会发展质量 15 16 17 % 元 元 ‰ 人 3.3 30324 12698 7.86 3.8 3 50000 25000 7.8 4 2.5 85000 48000 7.8 4.5 2020年 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