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若干问题的研究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若干问题的研究

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高效、廉洁、透明政府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由于我国财政收入超高速增长的局面趋于结束,可用财力增长趋缓,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突出,通过增量调整渠道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空间受到挤压,必须把工作重心转到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上来。

一、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实践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全新的预算管理模式,它是政府先制定有关的事业计划和工程计划,再依据政府职能和施政计划选定执行计划的实施方案,确定实行方案所需要的支出费用,依此来编制的预算。其内涵十分丰富,涉及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诸多环节。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起步于2011年,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一手抓建章立制,一手抓评价实践,以项目评价为重点,由部分试点到扩面铺开,积极稳步,不断推进。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初步建立。自从2011年我县开始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以来,我县先后出台了《凤台县

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凤台县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凤台县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内部工作规程(试行)》和《关于编报201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绩效预期目标的通知》,同时还转发了上级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等一系列文件。分别对绩效考评工作的总体安排、局内各股室的分工、绩效考评的内容、方法、实施步骤、考评指标体系、考评结果应用、绩效目标报送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初步构建了绩效考评工作的制度体系,为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逐步规范。一是确定评价标准。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具体包括: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定的标准。二是明确评价主体,建立“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三层次评价体系。财政部门是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统一规划建设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专家库,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对专家工作结果负责。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是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者,一般性项目由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自评,重点项目则由财政部门联合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三是合理运用评价方法。根据支

出项目的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如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并采取购买有关专家和中介机构的服务,使评价结论更准确、更科学、更具权威性。四是规范评价工作流程。从绩效目标的提出、评价对象的确定、评价工作人员的确定、实施方案的制定、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审查、评价方法的选择、基础数据的整理分析,到评价报告的提交、绩效评价档案的管理、评价结果的管理都有规定的要求和流程,力求绩效评价工作客观、准确、完整的反映项目执行产生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扩大。在评价对象选择上,以自我评价为主,重点项目评价为辅,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及评价金额。目前已涉及教育、科技、卫生、农业、社保、环保、水利、民政、城市建设等领域。一是逐步扩大重点项目评价范围。近年来,我县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民生类项目,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重点项目实行重点绩效评价,往年一般都选择6到8个项目,2013年增加到16个,具体包括社会保障类项目4个、教科文卫类项目4个、农业类项目4个、经济建设类项目4个等,涉及资金近10亿元。二是积极推广一般项目自我评价。从2011年起,要求所有财政预算安排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申报绩效目标。

(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理念意识逐渐增强。绩效考评工作对于我县来说是一项新工作,为了提高相关部门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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