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司机资格证培训协议

叉车司机资格证培训协议

甲方:清远市锦绣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清远市体育馆西门

乙方: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

为加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提高劳动者上岗操作技能,甲方安排乙方参加广东省清远市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培训学习。为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培训时间、内容

于2016年 7 月 3 日至 2016 年 8 月 1 日期间参加广东省清远市锦绣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____叉车司机__培训学习,并取得__叉车司机__上岗证。

二、培训费用

叉车司机: 1560 元/人(含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鉴定费、专家费、场地费等)。食宿费学员自理。

三、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全额返还该次培训费用(含培训费及甲方为乙方培训支付的住宿费、差旅费和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等)。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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