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必备的300个重点知识汇总(精品)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必备的

300个重点知识汇总

1. 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 2. 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受到处罚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作出复议。 3. 行政立法是一种抽象的行政行为,具有(立法的性质)与(立法行为)的双重属性。

4. 依据行政立法权的来源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5. 依据行使行政立法权的主体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中央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立法)。

6. 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为(条例)(规定)和(办法)

7. 有权制定规章的地方人民政府(包括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8. 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与(备案)等步骤。 9. 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

10.以许可证的性质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11.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保护)和(普遍原则中合理因素)。 12.根据属地原则,凡在我国(领域内、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

13.根据属地原则,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即受我国刑法管辖。

14.根据属人原则,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15.(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我国刑法规定该罪的最高刑是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

16.根据(保护)原则,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17.根据普通管辖权原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我国刑法。

18.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9.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经过修订后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21.根据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22.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当罚性)三个基本特征。

23.(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 24.犯罪概念是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的总标准。

25.犯罪构成,就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总和。

26.犯罪构成的四要件包括(犯罪客体、主体、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 27.犯罪客体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法益。

28.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大小不同,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一般、同类)和(直接客体)。

29.按照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犯罪客体可以分为(复杂)和(简单)。

30.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社会关系的(整体)。

31.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部分、某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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