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勘查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常见的问题

煤炭勘查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常见的问题

杨通保(咨询中心)

一、报告名称不规范

1.按编写要求,有探矿权的勘查报告名称应为:贵州省××县(市或煤田)××矿区(井田、勘查区)煤炭××报告。一般情况下,勘查区对应于普查、预查,矿区对应于详查,井田对应于勘探。

2.有采矿权的补充勘查报告,报告名称应按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要求定名,一般贵州省××县(市)××井田煤炭勘探(详查、普查)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3.常见不规范情况有:采用公司冠名,“煤炭”与“煤矿”不分,“矿区”、“井田”、“勘查区”不分,采矿权与探矿权不分,投资人(探矿权人、公司)参与报告名称等。

二、缺乏统编和严格校对

1.对工作区的叙述,常有前后不一,一个报告中对工作区出现有勘探区、矿区、煤矿、井田等多个称谓。

2.不对本区情况作分析研究,借用别人版本粘贴或乱抄袭,往往漏洞百出。有的甚至张冠李戴,文不对题。

3.插图内容不清晰,位置不恰当,内容不全,缺少比例尺等。如:交通位置图中无县城所在地,区域地质图中构造单元不全等,各种分析图件数字过小,插图与文字叙述见图位置相差数页等。

三、附图不规范,内容不清晰

1.未按规定要求选定比例尺,造成比例尺过小或过大,线条及数据内容不

清晰。

2.未执行煤田地质勘探标准图例,造成图式、图例五花八门,极不美观。有的图例千编一律,不管图中有无使用,均全部放上,有时该有的图例反倒没有。

3.内容不全。如勘查线剖面图上,无钻孔止煤点深度、标高等数据。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上,缺工程见煤点煤层小柱状及主要煤质指标等。

4.以往地质工作中,将分阶段勘查的工作量人为分割叙述。如勘探报告中,将地质填图、普查或详查(未交报告备案)列入以往地质工作。有的将与本报告无关联的报告亦完全罗列,毫无意义。

5.地层名称、代号、厚度等,出现前后不一、文图不一。文字报告中的地层、含煤地层、水文地质等章节内容与地层综合柱状图的数据应相互一致,与勘查线剖面图等附图应互相吻合。有的报告错误地将钻孔未完全揭穿的地层厚度亦列入厚度统计之列,有的平均值、一般值不分。

四、分析研究程度不足,结论不正确

1.未认真开展地面地质工作、钻孔岩煤层对比工作,审核不把关,报告中因出现岩煤层对比错误、构造解释错误,造成煤层可采性、稳定性及构造叙述等结论错误,附图、附表及文字内容修改工作量大,甚至须推倒重来。

2.对环境地质的叙述,往往不注重评价环境地质现状和叙述自然状态下的不良地质现象,便提出许多注意事项。

五、资源储量的块段划分原则、分类不切实际

叙述的块段划分原则、分类与附图所示情况不相符。叙述以勘查线、等高线等为界,图上确以工程见煤点连线;有的资源储量块段划分达不到对勘查控

制程度、地质可靠程度及可行性评价结果的相应要求。

六、资源储量变动原因不明

1.未叙述与最近一次评审备案报告的资源量对比,变动原因;未与原上表矿区重叠区进行资源量对比,未对原整合小煤矿进行资源储量分割并开展资源量对比。

2.未对准采标高以上、以下的资源量进行计算和单独统计。未说明最低算量标高和最高算量标高。

七、其它开采技术条件内容不全

缺少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梯度、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绝对涌出量,地温梯度,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等数据。

八、附图、附表、附件不全

附图、附表、附件不全,附表、附件未单独装订成册,或装订不牢固等。有的缺少最近一次报告的评审、批准文件,或缺投资人或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缺勘查合同书或上级的项目任务书,缺野外工作验收意见等。

九、结论和建议的叙述,未抓住重点

未对本次勘查工作进行总体评述。对勘查中存在的问题常避而不谈,对煤炭开发及未来煤矿生产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未在结论中提出,有的在开采技条件中任意叙述,缺少依据,且不合题意。

十、学习更新不够

1.有的编写人员,对新规范、新知识不了解,仍采用已过时的老规范、老标准编写报告。如对灰分、硫分、发热量的分级仍采用原划分标准,未按《煤炭质量分级》(GB/T 15224.1—2004)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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