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大学卓越工程师“毕业综合实训”要求(最终)

大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

“毕业综合实训”要求

一、毕业综合实训环节方案

根据“卓越计划”人才培养的基本思想,为强化大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我院将第八学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实践教学环节,改革调整为“毕业综合实训”。要求学生直接参与现场工程实践工作,并撰写“毕业综合实训报告”代替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此实践教学环节后将取得相应学分(15学分)。

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综合实训报告的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卓越工程师”项目的学生毕业综合实训原则上在土木工程施工或设计等相关企业进行,根据校外企业正在进行的工程实施或工程设计项目,在校外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实习企业完成毕业设计工作,但需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毕业答辩须回学校进行,答辩过程要求同校内毕业设计。

3、毕业综合实训报告的选题要紧扣专业特点,必须结合土木工程专业基本知识及现场实践内容的相关知识点进行论述,阐述分析解决土木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实现理论联系实际。

4、毕业综合实训报告结构:主要包括所参与工程项目的工程概况、具体工作任务、工作内容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应用与分析、结论与体会、参考文献等内容构成。具体如下:

(1)工程项目背景:通过咨询、文献查阅等方法,阐述自己所参与的工程项目的背景,包括项目整体规划与目标和意义等情况简介、项目工程的主要技术特点、在国内外的技术水平等等;

(2)具体工作任务:要表述清楚自己所参与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的,在整个项目中所处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进度计划,参与团队构成情况及主要分工;

(3)基本理论与技术的应用与分析:要针对自己所参与的工作内容,运用自己所学过的基本理论、方法与技术等基本知识,理论结合实际地进行较深入的分析或论述;

应重点分析论述所参与工作要解决的问题(或要达到的目标),并能提出个人的体会或见解;

(4)结论与体会:包括理论、方法与技术、实践经验及所受到的深刻教育及其他工作体会和感受等;

(5)参考文献:该报告中涉及到的在校所学课本、查阅使用的文献、规范、技术标准、自我拓展学到的新知识等。

报告的字数:毕业设计综合实训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0字,独立完成;

二、校企联合毕业设计选题原则

1.课题的选择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并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2.毕业综合实训报告的选题应结合校外企业正在进行的真实工程,围绕着真实的工程实例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工作进行。学生根据规范或惯例开展施工工艺和技术方案、施工管理方法、造价控制、结构计算与设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3.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尽可能多地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提倡土木与交通、安全及工程项目管理等不同专业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4.毕业综合实训课题应遵循“一人一题”的原则。若毕业实训工作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一个大课题,须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工作量适当,并根据各自独立完成的任务,给出课题名称或分别在原课题名称后加副标题以示区别。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l.毕业综合实训采取“双导师”指导。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度

及要求,并协调相关工作。

2.指导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勇于创新,注重实效,,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指导教师要及时跟踪掌握学生的实践工作情况,以2周为周期利用网络手段等与学生进行一次交流指导。如有问题,及时与教研室主任反映并予以解决。

4.在综合实训结束阶段,校外企业指导教师应在“实训单位评价”表中,对学生在实训期间表现给出综合评定,此评价应作为学生毕业综合实训成绩的重要依据。

5.毕业综合实训报告应依据 “大连交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格式要求进行撰写。为避免出现抄袭现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综合实训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并指导学生做好参加毕业答辩的准备工作。

4.学生在完成毕业综合实训报告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的全部资料,在资料袋上填写资料清单并签名。根据学生的总结报告、答辩情况、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实训单位评价等在“成绩评定书”上写出评语及建议成绩。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综合实训规定的工作。

2.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认真听取指导教师和有关专业人员的指导。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

4.严格遵守纪律,定时、定点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还必须严格遵守校外企业的规章制度。因事或因病不能参加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毕业综合实训文本或作品等各项成果资料整理齐全交给指导教师审查。未经审查不能参加答辩。

五、答辩

1.学生毕业综合实训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查合格后必须参加毕业答辩。学

生应回学校进行毕业答辩,并公开进行,起到示范、交流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的作用。

2.院系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指导院系的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核定最终成绩。答辩委员会主任由院系教学负责人担任,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联合毕业设计答辩小组主持各组的答辩工作,成员不少于5人,由专业教师或专家组成。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小组正式成员参加其本人指导的学生的答辩工作。

3.院系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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