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李学校关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_实施方案[1]

相李学校2012年寄宿生生活补助

发放方案

根据县教科局会议精神,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小学,现有学生240人。根据上级寄宿生补助的总体安排,按比例分配给我校 人,每人375元,共计 元。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灵琴

副组长:毛继林 张红娟

成 员: 崔淑艳 毛海琴 吉娟梅 肖粉红 杨园园

邢月亲 王燕荣 柴国宝 邢卫红 三、补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2、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 3、特困户(农村低保证)。

4、单亲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5、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住宿生。 6、低收入家庭子女。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7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户调查,并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5、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领取花名册必须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

6、资料收集存档:学校由分管后勤的对收集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备案待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

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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