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

附件1:

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

1 内容与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和我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运行情况,结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要求,在进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同时,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开展比对监测。

本规范规定了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中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采样及分析、数据处理、判别指标、判别要求和评价结果表述等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在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过程中,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比对监测的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 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CJ/T 3017《潜水电磁流量计》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及废水在线监测站房。 3.2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3.3 电磁流量计

利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制成的一种测量导电液体体积流量的仪表。

3.4 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

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固定污染源中废气排放污染物的颗粒物监测子系统、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废气排放参数测量子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子系统及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站房。 3.5 比对监测

是指采用国家或行业发布的标准监测方法(以下简称标准方法)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及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性能指标

进行监测、判断的活动。

4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 4.1 监测项目

化学需氧量、氨氮及废水流量,并根据具体的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进行选择。 4.2 监测频次

每季度进行一次比对监测,每次监测4次。 4.3 采样及分析

对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比对监测,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法进行:

(1)将水质自动采水器采样时间同废水在线监测系统采样时间设置为一致的方法进行自动取样;

(2)在废水在线监测系统采样监测的同时手工同步取样; (3)在手工采样的同时采取手动操作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同步采样监测。

采样应确保两者取样的一致性,采样后交实验室按照标准方法进行分析。

对于废水流量的比对监测,应在记录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废水流量测定值的同时进行采用标准方法对废水流量进行监测。

采样及化学需氧量、氨氮和废水流量标准方法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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