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协议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600MW机组

全厂智能消防系统维护与保养

技术协议书

建设单位: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维护单位: 太通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太通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乙方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2016-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等规定,结合电厂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使整个设备系统良好运行,完整好用和遇警时的万无一失。经双方技术上的认真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维护与保养的工作范围及内容 1.1维护和保养的工作范围

1.1.1依据建筑物名称划分:集控楼、汽机房、变压器和电抗器、锅炉房及锅炉本体、柴油发电机室、空压机房、除灰综合楼、侧煤仓、输煤综合楼、输煤转运站、碎煤机室、输煤栈桥、翻车机室、电缆沟、制氢站、燃油库区、网控楼、厂区综合管架电缆桥架、脱硫控制楼、生产行政综合楼、油库区泡沫灭火系统、供应部消防系统、消防水泵房系统(包括56米升压泵房)、全厂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厂区内的消防设施。

1.1.2 依据系统形式划分:全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集控楼洁净气体灭火系统;网控楼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厂房内雨淋消防系统(主管道除外);厂房内水喷雾消防系统(主管道除外);变压器水喷雾系统(主管道除外);输煤转运站水幕消防系统和输煤栈桥喷淋系统(主管道除外);脱硫控制楼及生产行政综合楼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与气体灭火系统;油库区泡沫灭火系统及泡沫泵房;供应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及喷淋系统;全厂电缆防火;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制氢站;宾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泵房及全厂室内、外消火栓系统(主管道除外)。 1.2 维护和保养的工作内容

1.2.1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

a、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器(或加温器)分期分批检查探测器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检查中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b、检查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实际操作前需经甲方同意,做好妥善安排后方可进行,以防造成现场人员的恐慌和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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