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力公司35kV及以下新农村电网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附件2:

浙江省电力公司35kV及以下 新农村电网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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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适用范围 2引用标准 3名词术语 4总则 5目标 6高压配电网 7中压配电网 8低压配电网 9防雷与接地 10无功补偿 11用户供电有关规定 12配网自动化及通讯 13其他 14附录

附录A:中压配电网络标准接线参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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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浙江省电力公司35kV及以下新农村电网建设应遵循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浙江省电力公司35kV及以下新农村电网建设。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标准发布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在被引用标准被修订后,应重新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能源部[1993]228号文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DL/T5118-2000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GB 12325-2003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DL/T599—199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Q/ZDJ 04—1999 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

Q/ZDJ 04—2001 浙江省城市电网规划技术原则

国家电网农[2005]568号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农发【2004】29号文件 建设一流县级供电企业标准 3名词术语

3.1 35kV及以下新农村电网(简称“新农村电网”,下同)指35kV及以下县城电网(县城城区、县级市市区、省级开发区的建成区、规划区电网)、集镇电网(镇、乡政府驻地的建成区、规划区电网)及农村电网(以上范围以外的农村地区电网),包括高压配电网、中压配电网和低压配电网。

3.2 高压配电网指额定电压35kV配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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