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生物安全手册-检验科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4.5.1 采集检验标本或接触装有检验标本的容器,特别是装有肝炎和结核病的检验标本者,应带手套,一 次性使用的手套用后放收集袋内,集中烧毁;可反复使用者用后放消毒液内集中消毒,无手套时可用纸 套使皮肤不直接与容器表面接触,用后将纸放入污物袋内烧毁。 4.5.2 夹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接种环、吸管等,用后均应消毒清洁,进行微生物检验时,应重新 灭菌,金属工具可烧灼灭菌或消毒液浸泡;玻璃制品可干热或压力蒸汽灭菌。 4.5.3 废弃标本如胸水、腹水、脑脊液、胃液、肠液、关节液等加入含有效氯 2000mg/L 的消毒剂,搅匀 后作用 30min 后倒入厕所或化粪池;痰、脓、大便(包括动物粪便)及其它固形标本,直接用黄色塑料 袋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后送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血液、血清标本加入含有效氯 2000mg/L 的消毒剂,搅 匀后作用 30min 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后送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 4.5.4 盛标本的塑料容器,若为一次性使用的纸质容器及其外面包被的废纸,应焚毁;对可再次使用的 玻璃、塑料或搪瓷容器,可煮沸 15min,或加入含有效氯 2000mg/L 的消毒剂,作用 30min 后,用洗涤 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采样者,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备用。 4.5.5 废弃标本及其容器应有专门密闭不漏水的污物袋(箱)存放,分类放置、专人收集、专人运送到医院医 疗废物暂时贮存地,并有交接登记和签名,登记记录至少保存 3 年。 5 清洁区的消毒 5.1 清洁区若无明显污染,每天开窗通风换气数次,湿抹擦桌面、椅面及地面 1 次,保持清洁;每周(或 有明显微生物污染时)应用消毒液如含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剂或 1000mg/L 过氧乙酸溶液抹擦桌、椅、 门、窗及地面,地面消毒浓度应加倍,所有清洁消毒器材(抹布、拖把、容器)不得与污染区或半污染 区共用。 5.2 工作人员每次下班前应用肥皂流水按六步洗手法洗手。 6 半污染区的消毒 6.1 空气、桌、椅、门、窗消毒同清洁区,地面消毒同污染区。 6.2 拖鞋每天用含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剂或 0.1%~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或抹擦 1 次。 6.3 工作衣每周换洗 2 次;结核病检验工作人员,每次连续佩戴口罩不得超过 4h,每次用后放入污物袋 内进行焚烧处理,工作衣若有明显致病菌污染或从事烈性传染菌标本检验后,应随时更换,并用压力蒸 汽灭菌。 编写人: 操作人: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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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医院检验科 生物安全手册 一 目的 检验科尖锐器具 安全使用制度 文件编号:XXX-XX-011 版本:XXXXXXXX 生效日期:2019-09-01 共 1 页 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 二 适用范围 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 内容 实验室尖锐器具通常包括注射器、针头、玻璃瓶、玻片、移液管等玻璃器具。 在使用中必须注意: 1、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禁止用手直接从注射器取下。用过的针头必须直接 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 2、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2.1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2.2 不要强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试管可用刀切开分离。 2.3 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 2.4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2.5 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2.6 每次下班前,用 1000mg/L 有效氯或其他合适的消毒剂对洗刷玻璃器具的区域进行表面消毒。 2.7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机械装置处理。 3、 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4、 非一次性利器必须放入厚壁容器中应运送到特定区域消毒,最好进行高压消毒。 5、 培养基及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尖锐废弃物须放在防漏的容器中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编写人: 操作人: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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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医院检验科 生物安全手册 一 目的 危险品、毒物品 保存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XXX-XX-012 版本:XXXXXXXX 生效日期:2019-09-01 共 1 页 确保实验室强酸、强碱、易燃品的使用和管理安全。 二 适用范围 检验科使用和保存强酸、强碱、易燃品 三 内容 强酸、强碱、易燃品作为危险物质,实验室必须建立完善的保存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实验室安全运 行,避免被用于非法行为。 1、实验室对强酸、强碱、易燃品必须进行专人管理、专室存放、专册登记,保证危险品的使用安全; 2、存放强酸、强碱、易燃品的仓库,必须做到双人双锁,规范管理,防止非法盗用、挪用; 3、管理员必须由思想品行好、政治觉悟高的工作人员担任; 4、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每年组织人员对仓库保存的强酸、强碱、易燃品数量和品种进行一次大点验,对 点验情况登记造册,保证库存数量和种类准确、清晰; 5、实验室工作人员须了解强酸、强碱、易燃品的危害性,在使用时必须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在使用完 成后必须将剩余物质交还管理员,不得私自扣留; 6、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任何非授权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品管理仓库; 7、对已过期或无保存必要地强酸、强碱、易燃品物质,管理人员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报废申请,实验 室负责人批准后,指定两名以上人员协助并监督管理人员对物品进行销毁,销毁物品必须详细记录 数量、品种、销毁时间以及经办人,并由经办人手写签名确认; 8、强酸、强碱、易燃品的销毁,必须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丢弃或掩埋。销毁时必须注 意个人安全,方法科学,以免误伤工作人员。 编写人: 操作人: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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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医院检验科 生物安全手册 一 目的 检验科菌种、毒株 保存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XXX-XX-013 版本:XXXXXXXX 生效日期:2019-09-01 共 1 页 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 二 适用范围 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 内容 l、指定专人负责菌种的保存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2、填写菌种生命保存和使用记录。相关人员要签名。 3、根据不同的菌种选择不同的菌种保存方法。 4、试管贴好标签、标记。 5、对菌种、毒株的操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 6、取菌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取出后要做到人、菌同室,保证安全,接种后立即密封,置上锁的低 温冰箱存放。 7、存于低温冰箱的位置要相对固定,不得倒置。 8、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接种。 9、一旦发现污染或可能污染必须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并报告上级。 10、本实验室不对毒株进行保存,有发现毒株连同标本一律高压灭菌后焚烧处理。 11、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保藏,双人双锁,并建立所保藏的菌(毒)种和生物 样本名录清单。保藏的菌(毒)种和生物样本应设立专册(卡),详细记录名称、编号、来源、传代次 数等。 12、实验室须建立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销毁制度,销毁保存的菌(毒)种和生物样本应经实验室负 责人批准,并在专册(卡)上注销并注明原因、时间、方法、数量、经办人等。 编写人: 操作人: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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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医院检验科 生物安全手册 一 目的 检验科菌(毒)种 运送程序制度 文件编号:XXX-XX-014 版本:XXXXXXXX 生效日期:2019-09-01 共 1 页 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 二 适用范围 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 内容 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接受单位应符合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2、非高致病性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运送应由专人负责,专车运送,运送人员应经过 培训取得相关资质,不得通过公共交通工具运送,运送过程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运输过程中发生意 外状况,运送单位、运送人、接受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对 I 级Ⅱ级菌种运送出实验室应使用专用容器。 4、单位内部运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容器,应当密封,有内、中、外三层容器包装, 容器材料还应当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低温、耐高压。 5、器材或者包装材料上应印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6、有两专人负责运送,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运输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需要通过铁路、公 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运输的,需采取措施确保菌(毒)种安全,严防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事 件。 编写人: 操作人: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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