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全事故统计分析

2018年1-3月全省事故统计分析

1-3月,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08起、死亡190人,同比分别下降34.5%和28.3%,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下降66.7%和72.0%,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但个别行业领域和地区较大事故同比上升,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全省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各重点行业事故同比下降或持平。工矿商贸、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其中:工矿商贸事故37起、死亡36人、同比下降24.5%和34.5%,无发生较大事故,同期发生3起、死亡13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16起、死亡16人,同比下降11.1%和23.8%,无发生较大事故,同期发生1起、死亡3人;冶金机械等8行业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下降58.8%和42.9%,无发生较大事故,同期发生1起、死亡4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死亡9人,同比下降40%,无发生较大事故,同期发生1起、死亡6人);道路运输事故250起、死亡132人、同比减少146起、53人,分别下降36.9%和28.6%,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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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同期发生2起、死亡8人;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下降66.7%和85.7%,无发生较大事故,同期发生1起、死亡4人。铁路交通事故7起、同比下降12.5%,死亡5人、同比持平;渔业船舶事故4起、同比下降42.9%,死亡7人、同比持平。煤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航飞行、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均未发生事故。

(二)各地区安全生产状况均有好转。1-3月,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等8个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龙岩和平潭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死亡人数持平。较大事故除福州市同比上升外,其他地区同比下降或持平,其中:厦门、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等8个地区未发生较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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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行业领域和地区事故同比上升。1-3月,渔业船舶行业发生1起较大事故,去年同期无发生较大事故,工矿商贸其他领域事故起数同比上升;福州市发生1起较大事故,去年同期无发生较大事故。从事故类型看,高处坠落、触电、冒顶片帮、中毒窒息、起重伤害等事故同比上升。

三、对策与建议

当前企业复产复工进入关键阶段,加上春夏之交季节更替,季节性的事故隐患多发,雨季汛期到来,不可控风险因素增加。

一是加强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监管。1-3月份,工矿商贸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部分领域事故上升等。如:工矿商贸其他领域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量仍然较大。当前,企业复工复产进入高峰期,切实加强工矿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当前已进入汛期,要充分认识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造成不利影响,早计划、早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治可能由极端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海上天气预警预报,严格落实渔船海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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