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评估细则(评估表)

附件1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评估细则

(评 估 表)

学校名称: (公章) 填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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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办学方向(15分)

自评分 省评分 部评分 标准: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各项工作,牢固树立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劳动者就业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 01评分办法(满分15分) ①办学指导思想正确,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措施得力,记7分。②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为劳动者就业服务,效果显著,记8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学校发展规划 ②近三年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③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协议等制定计划规划的相关佐证材料 学校自评: 省专家评价: 部专家评价: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省评分( ) 扣分原因: 部评分( ) 扣分原因: 2

02办学特色(15分) 自评分 省评分 部评分 标准: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 02-1评分办法(满分5分) ①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记3分。②坚持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记2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相关的教学文件 ②校企合作相关文件、材料 学校自评: 省专家评价: 部专家评价: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省评分( ) 扣分原因: 部评分( ) 扣分原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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