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方案

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完成城乡放心农贸市场建设任务,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成效,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民事实事建设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强化主体管理,探索构建科学、有效的集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引导具备条件的村居(社区)农贸市场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加快集贸市场改造提升进度,实现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城区市场达到三星、其他镇街所在地市场达到二星标准,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二、重点任务

1.按期完成项目开工竣工。本年度全市计划实施集贸市场规范整治项目65个,其中:在建项目29个,待建项目13个,内部改造(便民菜市场)项目13个,拆除不符合规划无证市场10个(《义乌市x年度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市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在政策、人员、资金等方面全力支持,各镇街承担辖区内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求新建项目11月底前主体结顶,内部装修项目11月底前开

业,待建项目年底前开工建设,内部改造项目6月底前开业,不符合规划无证市场6月底前拆除(特殊情况项目除外)。

2.规范便捷办理审批登记。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对农贸市场土地入市项目,规划、国土、城管委等部门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指导、帮助市场主办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对竣工的农贸市场内部改造项目,由市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商务、规划、国土、城管委、消防、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并经市集贸市场规范整治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3.完善机制实现规范管理。坚持以国有资本为主导、村居(社区)集体资金等非国有资金参与的农贸市场投资建设机制和“全额投资、合作建设、定向租赁、委托管理、兜底托管”新型建设管理方式。市场集团积极探索推广农贸市场专业化运营管理体制,加大专业化农贸市场管理团队培养力度,通过输出专业管理的方式,对全市农贸市场实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村居(社区)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原则上要“建成一家,托管一家”,与市场集团签订托管协议,委托市场集团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因特殊情况,项目所在村居(社区)要求自行经营管理的,须向所在镇街提出书面申请,镇街提交市集贸市场规范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创建引领推动提档升级。将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有机更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在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统筹考虑、

靠前落实各项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改造完成的农贸市场要以争创省级放心农贸市场、星级市场为载体,推动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本年度力争创建省级放心农贸市场3家以上、星级文明规范市场3家以上。结合我市实际,总结经验做法,创新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落实镇街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镇街对农贸市场所在村居(社区)负责人的考核考绩制度,实现全市城乡农贸市场制度化、规范化长效管理。

三、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城乡放心农贸市场建设是今年全省十方面民生实事之首。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主题活动,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调研,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规划、建设方案,倒排进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责任到人、严肃考核,全力落实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真正把民生工作办好、办实。

2.强化考核考绩。本年度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继续纳入镇街和相关部门年度考核考绩。同时,各镇街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考绩。开展集贸市场规范整治攻坚竞赛活动,由市督考办、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考核,实行月度排名,评定先进单位和黄牌单位,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由市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督考办进行专项督考并定期通报。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具体要求,市创建办(文明办)、集贸市场规范整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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