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白水江流域玉瓦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正式稿)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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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白水江流域玉瓦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

专家组评审意见

受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组织专家,于2012年2月21~22日在成都市对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四川省白水江流域玉瓦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评审。参加会议的有: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环保厅、省扶贫移民局、省公安消防总队,阿坝州扶贫移民局,九寨沟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项目业主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设计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共计80余人。参会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在详细阅读设计文件基础上,听取了设计单位汇报,并分组进行充分讨论,专家组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报告》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如下:

1、工程概况

玉瓦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境内,是原省计委、省水利厅批复白水江干流(大录~青龙桥段)水电规划(川计能源〔2003〕698号)确定的“一库七级”开发方案的第二级电站,上接多诺水库电站,下连陵江水电站。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兼顾下游减水河段生态环境和景观用水要求,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正常蓄水位2019.00m,装机容量49MW,与多诺水库电站联合运行多年平均发电量2.025亿kW?h,建成后在满足当地用电的基础上供电四川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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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于2009年9月编制完成了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1月6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能源函〔2010〕10号文印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阿坝州白水江玉瓦(原黑河)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前期工作的函》,审查通过了玉瓦水电站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1〕299号文印发《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白水江玉瓦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批复该报告书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可作为下阶段工程设计和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省环评估书[2011]283号文件《四川省白水江流域玉瓦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意见》指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减缓工程建设的不利影响,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基本可行。建议抓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工作。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阿府函〔2011〕154号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白水江流域玉瓦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批复》,批复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2、工程任务和建设必要性

2.1 开发任务

基本同意本电站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兼顾下游减水河段生态环境和景观用水要求。补充水资源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对减水河段综合用水需求的分析结论。

2.2 供电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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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本电站地理位置、电站规模、当地用电水平、上网条件等,电站建成后,在满足当地用电需求的基础上,供电四川电网是合适的。

基本同意本电站设计水平年采用2020年,设计保证率95%。 2.3 同意《报告》对玉瓦水电站建设必要性的分析结论。

3、水文、泥沙

3.1 水文基本资料

采用黑河塘(二)、多诺水文站实测水文资料,为玉瓦水电站水文分析计算的依据资料;南坪(含九寨沟)、鹄衣坝(含文县)、八屯水文站实测水文资料,为玉瓦水电站水文分析计算的参证资料是合适的。

3.2 径流

根据多诺、黑河塘(二)水文站实测、插补延长的径流系列,按流域面积内插方法计算的玉瓦水电站坝址1966年~2008年径流系列,采用频率统计方法计算的年、枯期(11~翌年4月)设计径流成果,基本满足本电站设计要求。

同意玉瓦电站多年平均流量20.4m3/s、丰(P=5%)、中(P=50%)、枯(P=95%)三个设计代表年平均流量分别为29.1m3/s、20.0m3/s、13.1m3/s及枯期、月设计径流成果。

建议补充多诺电站坝址至玉瓦电站坝址区间,丰、中、枯三个设计代表年的区间年、月、日平均流量成果,作为本电站动能计算依据。

3.3 设计洪水

根据多诺、黑河塘(二)水文站实测、插补延长的1966年~2008年年最大洪峰流量系列及历史洪水组成的不连序系列,采用频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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