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东中心社区西部污水处理厂管道配套工程
农民工工资发放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青岛海德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
一、编制原则
为了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普东中心社区西部污水处理厂管道配套工程项目部拖欠克扣工人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项目应急组织机构
(1)普东中心社区西部污水处理厂管道配套工程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小组。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孙成山担任,副组长吕同占,成员由安全员刘烟台、质检员李振忠、施工员侯现真等组成。
(2)小组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必要时,小组成员在应急处理办公室统一办公,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
1
(3)应急处理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小组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项目经理:负责调查核实欠薪及数额,立即进行处理。 项目总工: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劳动者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安全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项目经理:负责召集各劳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民工工资。
2、项目部应急小组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安全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施工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外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出现应急前兆时,由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应急指挥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项目部应急小组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工资事件后,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处理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20分钟内报告公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