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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自助银行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行自助银行业务的发展,严格规范自助银行的管理,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助银行是银行利用计算机、通信、机电、人工智能等高科技现代化设备,向客户提供24小时或准24小时自助办理金融业务(取款、存款、余额查询、修改密码、代缴费、卡卡转帐、卡储转帐、查询打印交易明细、查询金融信息等)的场所。
第三条 自助银行设备应用模式分为:在行大堂式、离行大堂式、在行穿墙式、离行穿墙式。
第四条 自助银行的应用模式分为:在行式、离行式和银亭式。
第二章 各部门工作职责
第五条 个人业务部职责
(一)负责自助银行市场宣传、品牌建立、业务推广、产品创新等工作。
(二)负责接收各分(支)行设立自助银行的申请,全线监控自助银行的审批流程,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提高审批流程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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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业务部应配合自助设备购置和安装的协调与衔接工作,监督整体施工进度,项目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科技部、后勤服务中心、监察保卫部)进行验收工作及后期的运营管理工作。 (四)通过对自助设备日常业务监控,及时了解、检查各行自助银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各分(支)行提高管理质量。 (五)指定专人协同科技部对自助设备进行故障监控,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处理,提高自助银行的正常运营效率。 (六)负责制定自助银行的管理与考核办法,按季组织考评,编写《自助银行业务运营情况分析报告》,配合科技部组织对分(支)行自助设备运行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自助银行的档案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第六条 机构管理部职责
(一)与个人业务部、科技部、监察保卫部、后勤服务中心以
及相关支行对离行式自助银行设立申请报告中的具体方案进行实地勘察。
(二)与个人业务部研究后,形成《XX年度XX银行离行式自
助银行设立计划》,并报送总行行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计划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
(三) 负责对拟设立的离行式自助银行向银监局和人民银行的
申报工作。
第七条 科技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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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自助设备采购、安装以及自助银行综合网络与电源设备的布线与调试工作。
(二)负责自助银行设备的验收工作(与供应商工程师一同开箱验机),验收完毕后,供应商填写《设备验机报告》,一式三份,供方、科技部、个人业务部各执一份。
(三)负责全行自助设备的保养与维护工作,指导分(支)行设备管理员对自助设备进行日常技术维护和简单故障处理。
(四)监控自助银行运营情况,对网络和机械故障以及分(支)行报修电话,迅速组织抢修,及时与厂商联系解决故障。 第八条 会计结算部职责
(一) 负责制定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负责自助设备交易流水的结算,账务勾对,错帐处理。
(二)根据自助设备使用情况,合理设定自助银行库存限额。
(三)组织各管理部定期对所辖分(支)行进行自助设备现金库
检查及各种登记簿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督促其进行整改,以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 后勤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拟定装修方案,并交个人业务部和监察保卫部审查,审查通过后,按流程进行自助银行装修工作,依据《XX银行自助银行设立标准》中的要求,做好内部装修及外部形象识别。新增自助设备原则上按照24小时服务网点执行。 第十条 监察保卫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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