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 防患未然
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廉洁自律作为思想境界、责任要求、一辈子的常修课。
针对党员干部而言,廉洁自律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和为政之要,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党强化自身建设、克服消极因素的关键。做到廉洁自律,要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坚定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首先,腐败从“小节”开始,廉洁应从“小节”做起。
腐败案件最深刻的警示,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近年来,我们党内所滋生的腐败现象让人深忧,所查处的腐败案件发人深省,所总结的腐败教训令人深思,让我们从中受到了极大的触动,得到了深刻的警醒。一个干部的腐化变质,几乎都是从小事不在意、小节不检点开始的。它和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都经历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都类似一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悲剧。为什么守不住小节呢?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看重“小节”,对“小节”缺乏清醒的认识,往往认为喝点小酒、收点小礼、拿点小钱根本不是什么问题,但实际上,这就是一种慢性腐蚀剂!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小节失守,大节难保;小洞不补,大洞难堵。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累大德。我们一些党员干部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小节上漫不经心、疏于防范,甚至认为只要不犯大错,不搞大腐败,犯点小错误、得点小实惠是无伤大雅的。凡此种种,由于心存侥幸所滋生的“小节无事论”、心存攀比所滋生的“小节无害论”、心存邪念所滋生的
“小节无法论”,都是极其危险、极其有害、极其可怕的错误认识。
不积小善,不能成大德;不积小恶,不足以亡身。如果在小节小事上“失守”,就很难在大节大事上坚守原则,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的规律。小节不小,小节可见精神,小节体现品行,小节关乎成败。党员干部搞一次特殊,就会丢掉一份威信;破一次规矩,就会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会失去一片民心。腐败是从“小节”开始,廉洁应从“小节”做起。我们决不能以小节问题“不止我一个”来原谅自己,决不能以小节失守“就这一次”来开脱自己,决不能以小节毛病“多少有一点”来放纵自己,把小事放到大业、小节放到大局之中加以把握,真正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
其次,廉洁自律不仅是思想境界也是责任。
党纪条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廉洁自律不仅是一种思想境界,而且是一种责任追求,是党员干部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来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
从某种意义上说,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党员,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存在着腐败的风险。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处于腐蚀与反腐蚀考验的前沿,职务越高风险越高,权力越大风险越大。《廉政准则》中对党员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强调了党员干部首先要廉洁自律。这既是明晰的规定检验的标尺,也是引导的手段、保证的条件。每个党员干部都应当非常认真地看一看以启发、自省、自查、自纠,真正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意识、升华为信条。一个严格遵守党纪条规的人,一定是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党和人民信赖和重托的人!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同时还肩
负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更应该深入思考自己怎么来当当这份责任,如何来履行这份责任。“律己”如过不了关,“律人”就过不得硬。廉洁自律及时一种领导素质,也是一种领导能力,只有廉洁自律才能获得反腐败的发言权、主动权和领导权。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守住小节,而且要管住小节,既不能迁就自己,更不能放纵他人。对于干部的一些小节问题,应当做到敢抓敢管、早抓早管、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及时纠正,防止积小成大,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止之于未发。
再次,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
反腐倡廉关键环节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滋生腐败最先突破的是廉洁自律这道防线,保持清廉必须固守的是廉洁自律这条底线。
要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廉洁自律是一项长期的思想作风建设,决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它的效力在于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作为一种工作能力来培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特别是在面对诱惑、陷阱时,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警钟长鸣,在感情上把握原则,在行动上把握分寸,在生活上把握小节,务必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