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班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 工作量考核50分

1、 以系数确定岗位

(试 行)

1.1 班长、副班长(技术员)、组长(技术员助理)、主检修工、检修工、辅助检修工岗位系数分别为1.3、1.2、1.1、1.0、0.9、0.8,原则是每岗级差0.1系数。

1.2 无岗(试岗)人员岗位系数为0.5。岗变系数变,并与岗位工资同步进行。

2、 作业量50分(工时考核) 2.1 个人工时分数的计算方式

个人工时分数=(职工本人工时数/当月本班最高工时数得主的工时数)*50 2.2 个人工时的计算方法

2.2.1 每日正常工作按8个工时计算。分为出勤2小时,工作6小时;若工作需要延长工时,按实际发生工时累计相加。

2.2.2 工作工时内容。 A、 B、 C、 D、 E、

计划性检修工作工时按标准项目劳动定额标准执行; 非标准项目工时按实际发生工时计算; 设备缺陷处理工时按实际发生工时计算;

节假日加班、夜间缺陷处理工时按其他时间工时考核计算; 临时性工作可酌情给予工时,灵活掌握。

二、 工作质考核 20分

1、 设备检修5分

1.1 修后设备,班组、分公司及厂验收发现问题(含启动中发现的缺陷 ) 班组验收不合格每点成员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分公司验收不合格每点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4分,关联班组验收人3分;厂验收不合格每点,成员每人次扣3分,工作负责人扣5分,关联验收人4分。

1.2 修后设备在考核期内,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缺陷

设备大、小修后90天内无临检。发生设备缺陷,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发生检修质量缺陷,成员每人次扣3分,工作负责人扣5分,重大缺陷导致停机、停炉或线路停电,成员每人次扣5分,工作负责人扣8分。

1.3 同一缺陷7天内重复发生或发生返修,成员每人次扣3分,工作负责人扣5分。

1.4 违反<<检修规程>>,质量不符合检修<<工艺纪律>>的

检修、试验项目丢项,检修质量、试验标准不符合检修规程要求或检验工艺纪律的,班组验收发现问题,成员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分公司验收发现问题,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关联验收人2分;厂验收发现问题,成员每人次扣3分,工作负责人扣5分

1.5 对所辖的设备、系统管理的好,班内比较突出,加1—3分。 1.6 由于检修、试验准备工作不充分,或者延长工期,影响设备、系统操作延误停、送电的,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

1.7 检修、试验工作中不使用标准工器具,责任人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

责人扣3分。

1.8 严格执行检修标准化作业“十个三”的相关规定,检查一处不合格,每项工作负责人扣2分,每项工作组成员扣1分。

1.9 试验或测量未按要求使用标准仪器、仪表,造成记录不准确的,成员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试验接线错误造成误整定,误加压的,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造成仪器、仪表损坏的,责任人扣3分

2、 设备维护5分

2.1 所辖设备标志应齐全、规范、醒目、清洁。未达到标准每处扣设备专责人3分。

2.2 对出现的设备缺陷未能及时提出安排消缺处理的,扣设备专责人3分,班长未及时安排的,关联扣罚班长2分。

2.3 未按规定时间、设备专责、巡视路线要求巡视检查设备,巡视不到位、巡检不认真、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及时填写巡检记录的,每项扣罚设备专责人每人次2分;应发现的问题因巡检不到位而造成异常及以下后果的,扣设备专责人5分,同组巡视人扣3分。

2.4 巡视检查设备到位、认真,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每人次奖励5分。 2.5 设备维护不及时。设备专责人发现缺陷未及时安排处理的,设备专责人每人次扣1分,运行人员发现缺陷未及时安排处理的,设备专责人每人次扣2分,班长未及时安排的,扣班长3分。造成设备停运或损坏的,设备专责人每人次扣5分,扣班长7分。

2.6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工作,扣班长2分,定期工作漏项,成员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操作中出现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成员每人次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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