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一种体现,也是业务能力的体现。现在的企业之间的经济交往大部分是以合同的方式予以确定的,合同一旦签订,就对买卖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合同签订的好坏将直接决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利益是否可以得到实现以及可期待利益实现的程度。怎么才能保障我们的利益得以实现,更多的体现在合同条款方面。

首先,签订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前必须首先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身份。即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签订人签字要与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姓名一致,不允许出现错别字,严禁代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索要资料。

2、合同所有条款均不得删减;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按有利于本公司履约和有利于本公司合法利益的原则填写;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斜线“/”;其他约定事项没有则填“无”,如未写满横线,划上删除线“ ”至结尾。

3、合同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并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双方确认,并在更改处盖章签字。

接下来,根据公司采购合同范本详细了解下有关填写内容:

1、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前后所签订名称与公章名称须保持一致。

2、签订地点:合同双方约定管辖权时,可以把合同签订地法院约定为纠纷管辖受理机关,所以,签订地点尽量填写我方地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标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要使用“电器材料”、“工程备件”等含糊不清的产品称谓,一般不要有地区性方言、俗名、习惯名称。

2在签订合同时凡有商标、牌号、生产厂家的产品,应准确地写在合同内。

3.关于规格型号。为便于履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业品的规格和型号。

4.计量单位条款。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没有统一规定计量标准,可以双方约定计量方法,但不能使用“一套”“一批”等不确定的数量单位。确保经过文字条款、参数描述后的合同交易标的具备唯一性。

5.关于单价、金额条款。由双方协商定价,如合同总价为优惠后价格的,应在合同中约定。

6.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不能出现款到发货之类的模糊字眼,可以1.规定具体日期发货。 2.规定在收到货款后若干天内交货。

3.规定分批交货。对于分批交货,在合同中必须规定每批交货的时间,同时明确规定分期数量。 第二条:质量标准

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如果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样品要有出卖人签字确认。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样方法和比例。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合同中应明确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出卖人对产品在安装运行后出现的产品内在质量缺陷负责任的条件和期限。产品的质保期限应

结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予以确定,不能一律写上“质保期一年”,同时应明确质保期限起算点,通常建议质保期限自买受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物的供应,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提供者外,一般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对于成套供应的产品,应明确规定成套供应的范围。必要时还应约定随主机的必备品、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需要约定合理损耗标准及其计算方法,主要包括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自然减(增)量等,磅差一般在千分之三以下属于正常。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转移,(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由当事人在合同申明确约定,因为交货方式和地点事关标

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责任的承担,所以最好明确到具体地址。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到达站(港),即到货地点。合同中对此应作明确规定,对到达站(港)应写明详细地址,并冠以省、市、县名称。

2.费用负担。由出卖人送货的工业品,按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其运输方面的一切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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