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V2.0

3、进入操作页面,进行变更申请。

4、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5、保存后可在主页面进行状态查询。当状态栏显示“已受理”表示变更业务操作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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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平台上线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功能,方便纳税人及时备案。 【操作步骤】:

1、进入平台后,点击“在线申请”模块。

2、选择“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功能,并点击“新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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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申请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保存”。

4、查看申请状态,提示为“申请提交成功”则表示备案成功,在首页“基本信息-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下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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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于备案错误的,平台支持作废备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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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