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妥善调处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矛盾和纠纷,做好民族、宗教方面的稳定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和《泌阳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坚持将民族宗教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全面提高处理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早处理”,确保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政治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是超前防范、快速反应的原则。建立完善民族宗教矛盾超前排查和预警预防机制,及时发现矛盾隐患,超前做好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报告、迅速行动,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到达现场,在弄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二是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是耐心细致、教育为主的原则。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矛盾和纠纷,大部分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应积极做好民族宗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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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劝导工作。对极少数敌我矛盾性质的突发事件,也要注意做好大多数受蒙蔽群众的争取工作。

四是密切配合、依法解决的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民族宗教工作的合力局面。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处置,防止主观随意,扩大事态。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泌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具体包括:

民族方面。①民族纠纷。包括因清真食品经营管理引发的纠纷,外来少数民族与其他人员发生的纠纷,因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引发的纠纷等等;②因伤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感情而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包括上访请愿事件、冲击重要目标事件、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事件、打砸抢事件、堵塞交通事件和聚众打架斗殴事件等等;③涉及民族问题的其它突发事件。

宗教方面:①涉及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等有关宗教方面的重大安全事故;②乱建滥塑及私设宗教活动场所事件和涉及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的事件;③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活动的事件。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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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成立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民族宗教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民族宗教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①研究确定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②根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协调处理;③经县政府批准,负责重大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族宗教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分局、县民族宗教局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县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②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日常协调工作;③根据县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④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处理进展情况;⑤受应急领导小组委托,向社会发布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情况;⑥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原因分析、处置总结和责任考核工作。

五、应急处置 (一)基本应急

1、一般性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当接到关于突发事件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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