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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企业发生仅有直接赞助支出,A105070公益性捐赠表第三行第三列会自动按照会计利润总额*12%的数据,正常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
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六)赞助支出; ”
纳税人需将直接赞助支出金额填写在A105070第1行第1列帐载金额,系统自动在第5列纳税调增,第7行第1列帐载金额填写0,如企业会计利润总额>0,该表第三行3列会自动带出数据,无需关注(如上图),不会影响到纳税人最终的调增金额。
2、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有效期是2018年开始,汇算清缴能否按照科技型中小
企业计算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
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第二条及其解读规定,按照《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符合条件,主要依据其上一年度数据进行判断,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公示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说明其上一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评价办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企业按《评价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的,其汇算清缴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比如,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8年5月取得入库登记编号,2018年5月正值2017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因此,该企业可以在2017年度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如该企业2019年3月底前更新信息后仍符合条件,可以在2018年度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如该企业2019年3月底前更新信息后不符合条件,则该企业在2018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3、单位发生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12万,但企业今年是亏损的,还可以税前扣除吗?报表怎么填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今年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的限额为0,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三年。因此,根据填表说明,需填写在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7行做纳税调整。
4、企业当年亏损,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可弥补亏损所得本年
度栏数据怎么填写?
答:填写当年亏损数据,按照负数填写。
5、政策性搬迁已完成,在此期间购进的固定资产,年报时此项支出在A105110表哪行体现?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因此,购置该项固定资产支出不需在A105110中体现,直接在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反映。
6、基础信息表中行业代码生成不正确,无法修改,如何处理?
答:A000000基础信息表此行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报纳税人的行业代码。该数据是由金税三期系统中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带入。如与实际情况不符,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信息;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国标行业变更”功能进行修改。
7、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明细表一直提示与主表数据不符,但是数据检查的确都是一致的,为什么?
答:该问题为纳税人申报表的数据未读取生成,自己手动填写未保存,表格之间没有形成勾稽关系,所以请到主表点击数据读取保存,再返回附表数据读取保存即可。
8、所得税年报主表上第3行,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