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建议书

承包人选定料场,确定材1 料、成品、半成品厂室 3 2 自检抽样(监理参与)试验 9 驻地监理办 试验工程师 4 送样 试配合格后抽样 旁站、签认 8 7 标准试验 8 平行抽样 旁站、签认 2 返报告 10 批复 12 独立抽样验证 13 认可 独立抽样 6 9 试验资料报审 中心试验室试验 5 11 14 报 总监办 图5-1 材料试验、检测控制程序图

2.4.2 验证试验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在总监办的领导下,中心试验室和物资部门还应对生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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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并通报总监办、驻监办等各相关部门。 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责令承包人运出场外。 3)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时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中心试验室随时进行3%的独立抽检试验)检查。 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存储、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验证试验工作程序如图: 承包人选择料源监理、承包人考察料源并取样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批准正式使用正常抽检不批准总监办备存 验证试验工作程序框图 2.4.3 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为了有效保证工程质量,总监办将对在工程中起重要的、指导作用的标准试验检测项目(各类标准击实试验、部分材料的验证试验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等),指定由具备相关资质(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室或中心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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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完成。

2)对于其它标准试验项目,在各项工作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此类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提交中心试验室审查,由中心试验室批准,并通报总监办和驻监办。驻监办应派出试验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对本标准试验进行试验记录。中心试验室应对驻监办的这一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未经中心试验室批准的任何标准试验数据,不得用于工程。

3)中心试验室对承包人进行的标准试验随时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完成对标准试验的监督管理。 标准试验工作程序如图: 监理工程师审批正式使用驻地监理、承包人共同取样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中心试验室处理意见总监备存 标准试验工作程序框图 2.4.4 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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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批准,并报送中心试验室审查备案。

2)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监控,并应作出详细记录。中心试验室对驻地监理办公室的这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 3)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并报送中心试验室审查备案。

4)中心试验室应派出试验人员参加工艺试验的全过程,完成对工艺试验的监督管理。 工艺试验工作程序如图: 不批准承包人试验段开工报告驻地监理处审批同意或不同意中心试验室承包人试验段总结报批批准试验段施工驻地工程师开工请示总监代表处意见总监办备存 工艺试验工作程序框图 2.4.5 抽检试验 抽检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合料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抽检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总监办的支持下,由中心试验室统一组织制定实施各承包人和驻监办试验检测资料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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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心试验室应随时对承包人的各种试验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及监理合同段试验室按规定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中心试验室随时进行3%频率的独立抽检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自检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抽检试验工作程序如图: 合格承包人自检中心试验室抽检(验收)不合格抽检试验工作程序框图 继续施工返工或返工处理2.4.6 对承包人试验室和驻监办的管理 中心试验室具有对承包人的试验室和驻监办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中心试验室的管理任务,是保证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人员符合试验室的各项要求、试验设备满足各项试验要求、试验方法符合各项规程、所出具的试验数据正确可靠,以确保工程质量的试验数据真实可靠。在总监办领导下,中心试验室应当是本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试验检测数据控制(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包括中心试验室、承包人试验室和驻监办须实行试验检测资料统一管理,并由中心试验室组织实施)的中心,从而使总监办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承包人的试验和驻监办应在中心试验室的监督下,统一按合同列明的《技术规范》或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及部颁行业标准进行工作。中心试验室对承包人的试验室和驻监办的管理工作可归纳为如下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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