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显温度表(数字温度指示仪)计量比对作业指导书
7 结果反馈
7.1 现场比对结束后,原始记录复印件现场交比对组织者。
7.2 参比实验室在收到样品1个工作日内完成校准工作,参比实验室完成比对后,应出具校准证书/报告,填写《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附件2),校准结果的计量单位为:℃;有效位数:校准结果与其不确定度应末位对齐;包含因子:k =2。
7.3 参比实验室在完成校准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应按照本作业指导书第5条“需向主导实验室提供的文件”要求,将提供的资料邮寄到主导实验室。无故未按期提交的实验室,其比对结果将不列入本次比对的统计中。
8 需向主导实验室提供的文件
8.1 “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原件; 8.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原件; 8.3 “校准的原始记录”复印件; 8.4 “校准证书/报告”原件;
8.5 “校准用标准器的溯源证书”复印件。
9 告知
参加计量比对计划是实验室日常校准工作质量保证的有效方式。为保障该方式的有效性,实验室不得串通和伪造数据。
10 比对组织者联系方式 11 主导实验室联系方式 12 附件
附件 1:被测样品交接状态确认表 附件 2: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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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被测样品交接状态确认表
实验室代码: 计量比对样品名称 数显温度表(数字温度指示仪)(编号21270/05 ) 送 样 单 位 深圳市计量测试学会 送样时,样品状态 完好 □ 不完好 □ 送 样 日 期 送样人签名 如需要,对送样时样品状态的详细说明: 接收实验室名称 联 系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邮编 联系人 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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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样品状态 完好 □ 不完好 □ 接 收 时 间 接收人签名 如需要,对接收时样品状态的详细说明: 取 样 单 位 取样时,样品状态 完好 □ 不完好 □ 取 样 日 期 取样人签名 如需要,对取样时样品状态的详细说明: 附件2 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代码: 地 址: 校准证书号: 校准日期: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样品编号: 校准结果: 被校示值(℃) -50 0 300 600 误差值(℃) 测量不确定度 第 6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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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1200 注:校准结果与其不确定度应末位对齐。
数显温度表(数字温度指示调节仪)校准用标准器: 设备名称 型号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 最大允许误差 溯源单位 证书号 有效期
校准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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