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陶俑的艺术分析及其在中国艺术史上的意义和地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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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陶俑的艺术分析及其在中国艺术史上的意义和地位分析

作者:杜凯志

来源:《文物鉴定与鉴赏》2014年第06期

【摘要】:高安元代窖藏自发现至今,仍属国内外专家关注的热点。究其原因当属窖藏出土的青花釉里红瓷器其数量之多、品质之精、造型之众、器型之硕大令世人瞩目。窖藏发现30余年来,虽先前的窖藏研究对主人早有定论,然而随着近来对其出土器物研究的不断深入,有关主人及身份出现的诸多疑点也逐渐显露。此次对窖藏主人的再研究,是在剖析窖藏器物的文化属性、使用功能基础上,以高安明正德《瑞州府志》之所载的、元代瑞州路与之有关的史料为佐证,再结合《元史》中的相关记载进行了比较分析,从而推论出窖藏主人及其身份。在现有条件下,该文最大限度地还原了窖藏主人的真实面目及其埋藏时间等诸多与窖藏有关的历史信息。

1980年11月29日,在高安城南(原江西第二电机厂)一基建工地发现大型窖藏,随后共整理出251件文物(含残破件,见表1),瓷器244件,涵盖元代4个窑口7个类型的瓷器,另7件为青铜铁器。其中,大量元代青花及瓷器之精为世人称奇。然而,其窖藏主人的真实身份,是研究这批窖藏始终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也是该窖藏从出土至今一直困扰我们的一个重大难题。

一、原窖藏主人认定之疑误

在关于高安元代窖藏主人这个问题上,它与国内发现的元代同类型瓷器窖藏有着惊人的雷同:窖内均未发现可用来证明主人及其身份的窖劵。

《江西文物》于1990年第2期刊发了高安县博物馆刘裕黑、熊琳二位先生的文章《关于高安元瓷窖藏的几个问题》[1]。文中以明正德《瑞州府志·人物志》为主要线索,将元驸马都尉伍兴甫、伍良臣父子二人认定为该窖藏的主人。

近来,从查阅高安明正德《瑞州府志》及《伍氏宗谱》表明,该主人的认定无法与窖藏器物相衔接,存在诸多疑点。现将1990年《江西文物》第2期刊发的刘裕黑、熊琳二位先生《关于高安元瓷窖藏的几个问题》中对窖藏主人的推测,与有关史料记载相对照,剖析出该认定存在的疑点。

1.原主人认定疑点之一

《关于高安元瓷窖藏的几个问题》(以下称《几个问题》)一文中将高安元代驸马都尉及其子认定为窖藏主人的原观点:“查明正德《瑞州府志·人物志》,有这样的记载?伍兴甫,元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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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都尉,高安人。……清同治《高安县志·人物志》记载,伍良臣,字云从,元驸马都尉、兴甫之子……壮游京师道,不谐于俗。后辟为临江经历,八十日即弃去……?可以推断伍兴甫于元代中期在元大都宫室为官,伍良臣于元代晚期壮游京师道。父子二人为官之时与瓷器年代相吻合。”

现查《伍氏宗谱》载[2]:“兴甫:字兴甫,号乐泉。宋咸淳二年(1266年)丙寅生,尚世祖公主名也先忽都官。驸马都尉,延祐三年(1316年)丙辰,钦除拔都儿民户总管松滋府事。敕,扈驾南伐,其在官事迹俱详《传》并《柳文肃公墓名》。卒于元泰定二年(1325年)乙丑,葬于临川十五都招贤乡白竹坑祖茔。”

据以上《伍氏宗谱》的记载:伍兴甫,字兴甫,号乐泉。生于宋咸淳二年(1266年),娶元世祖忽必烈之女也先忽都官为妻。延祐三年(1316年)朝廷钦命驸马都尉伍兴甫为松滋府(今湖北省松滋市)总管。世祖忽必烈在位期间,伍兴甫护驾皇帝南伐。元泰定二年(1325年)59岁伍兴甫病逝,葬于当时的临川(今江西抚州临川)十五都招贤乡白竹坑祖坟山。 而《几个问题》引用伍氏父子为窖藏主人理由不充分,其经历也只能说明伍兴甫为元朝世祖皇帝忽必烈在位时期的女婿。忽必烈在位35年(1260-1295年),元贞元年(1295年)大德皇帝铁木耳即位。也就是说伍兴甫其驸马都尉的显赫身份是忽必烈在位的时期。从元贞元年(1295年)大德皇帝铁木耳即位至泰定二年(1325年)伍兴甫去逝的30年间,其不再是当朝驸马。况且延祐三年(1316年)之后他已离开皇宫为松滋府总管任用。目前研究表明,从元贞三年(1295年)至泰定二年(1325年)这一时期,高安窖藏中的青花及釉里红器物应还没有烧造生产,其烧造时间应在1325年之后。所以,将窖藏器物与伍兴甫的驸马都尉身份相连接,存在30年的时间差。

至于记载其子元末“壮游京师道,不谐于俗。后辟为临江经历,八十日即弃去”的记载。那也只能说明其曾在京城有过找亲访友的经历,不能作为与其父共为窖藏主人的证据。何况伍良臣元晚期在临江路(今江西省樟树市临江镇)只为一小吏(经历,元代八品官衔),且仅80日即辞官归隐。故以“父子二人为官之时与瓷器年代相吻合”的结论,是与器物烧造的时间存有误的。

2.原主人认定疑点之二

《几个问题》一文中又谈到:“元代有关于龙爪数的规定,《元史·顺帝纪》记载至元二年(1336年)夏四月丁亥的禁令?禁服麒麟、鸾凤、白兔、灵芝、双角五爪龙、八龙、九龙、万寿、福寿字、赭黄等服。?上有明确禁止民间使用五爪龙的记载。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批器物中,有9件胎骨极薄的卵白釉印花五爪行龙纹高足杯。这种五爪龙纹的器物当然不是一般民间所能使用的,应是当时的官用瓷或皇宫用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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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高安窖藏出土的龙纹瓷器看,分别为元代青花梅瓶、青花荷叶盖罐、青花兽耳盖罐、元釉里红蟠螭龙高足转杯、龙泉窑龙纹大盘及卵白釉高足杯等。除9件卵白釉高足杯为五爪龙之外,窖藏的青花、釉里红、卵白釉、龙泉青釉瓷器上的龙纹均反映有四爪或三爪。 目前,未发现有直接证据表明或史料明确记载“元代曾在景德镇烧制青花、釉里红为皇宫御用贡器”,况且高安窖藏出土的青花龙纹饰均为三爪或四爪。如将烧有三爪或四爪龙纹瓷器送入皇宫,岂不犯有欺君之罪?又若将9件(卵白釉高足杯)印有五爪龙纹的瓷器为地方官员所用,那不是又犯有忤逆之罪?

因此《几个问题》以龙纹定“官用瓷或皇宫用瓷”的理论,在高安窖藏器物中存在等级与制度上的紊乱。故窖藏器物应与驸马都尉伍兴甫、伍良臣父子无关。 3.原主人认定疑点之三

作者在《几个问题》中还提到:“伍良臣的为人是?尘视富贵,致力经籍,为诗文畅达清润……?说明伍良臣崇尚《周礼》《礼记》等儒学,通晓?中庸?之道。窖藏出土的6件青花梅瓶盖壁内与器底内所墨书?礼??乐??书??数??射??御?为《周礼》?六礼?;14件卵白釉印花高足杯圈足内素胎所墨书?中和?二字,是《礼记》?中庸?之道。这些与伍良臣的伦理思想是一致的。”[4] 窖藏中的6件青花梅瓶,均能看到其器底及盖内墨书有:“礼、乐、书、数、射、御”《周礼》中的“六艺”;14件(其中9件为五爪龙纹)卵白釉印花高足杯圈足内也墨书有我国古代八卦中的术语:“中和”二字。

笔者认为儒道两家的文字在部分窖藏瓷器上的出现,再结合器物的五爪龙纹分析,说明了器物的特殊作用及用途。而《几个问题》对原主人的推论忽略了器物的这一关键作用点,实与伍良臣通晓“中庸”之道无关。况且古代儒家“六艺”是大多数求知者所需掌握的六种基本才能。 所以《几个问题》将窖藏青花梅瓶上所墨书的儒家“六艺”和卵白釉高足杯柄内出现的“中和”二字与伍良臣“尘视富贵,致力经籍,为诗文畅达清润”的记载相联系实乃牵强附会。 4.原主人认定疑点之四

《几个问题》一文中关于对窖藏主人的认定再次谈到:“伍兴甫是高安县城锦江南岸上泉伍家村人,至今该村仍有40多户200多人,地处城区范围。这里在清代以前,并非城区街坊,而是民居村落,也许伍兴甫父子就生活在这一带。与窖藏地望相接近。上述种种,说明伍兴甫父子最有可能是这批窖藏的主人”[5]。

笔者查考《伍氏宗谱·卷三·迁徙》一章,发现有如下记载[6]:

(1)六世孙延庆公自豫章社溪迁居高安下十二都之上泉里,而为上泉分派之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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