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精选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

基本指数(60分)考评制度内容及要求(“8项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

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正向指数(20分)考评内容及要求(“6带头”)

1.带头服务中心。主动认领并提前完成任务的,每次加2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采纳后取得实效的,每次加2分。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征迁拆违、见义勇为、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加2分。 2.带头创先争优。岗位业绩突出,个人或单项工作获得镇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获得县级及以上“最美家庭”、“家庭整洁户”、“文明户”的,每次加2分。

3.带头学习提高。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为党员上党课的,每次加2分。

4.带头遵章守法。在网上“当战士不当绅士”、勇于制止不良言论的,每次加2分,勇于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加2分。

5.带头服务群众。无职党员主动认领服务岗位并完成职责任务的,每个岗位加2分。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的,每次加2分。 6.带头维护稳定。主动劝止赴镇及以上无理信访的,每次加2分。主动参与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分,每次加2分。

反向指数(累计扣分不设上限)考评内容及要求(“6不准”) 1.不准违反组织纪律。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不按时交纳党费的,不做组织分配工作的,每次扣2分。外出3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情况的,扣5分。拉帮结派的,搞不团结的,扣5分。有拉票或参与拉票情形的,扣10分。

2.不准损害党员形象。在公众场合或者网上反对党的政策方针的,反对组织决议的,丑化党委政府形象的,编造散布谣言的,每次扣10分。诽谤诬陷他人的,打击报复他人的,扣10分。违背“一句话承诺”的,每次扣5分。不支持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每次扣10分;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袖手旁观的,每次扣5分。

3.不准侵害群众利益。侵占、破坏公共财物、设施的,拖欠集体费用的,恶意逃废债,阻挠、拖延公益项目建设的,与村民争利的,每次扣5分。

4.不准破坏环境卫生。新搭建违章建筑的,扣20分;存量违建未按要求整改的,扣10分。乱抛垃圾的,污染河道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搞好房前屋后和闲置地块环境卫生的,每次扣2分;阻挠环境整治的,扣10分。

5.不准影响社会稳定。有邻里矛盾纠纷的,每次扣5分;主动挑起邻里矛盾纠纷的,每次扣10分。组织、煽动或参与集体访、越级访、无理访的,每次扣20分。

6.不准破坏公序良俗。违反村规民约的,每次扣2分。不孝敬父母的,不抚育子女的,每次扣5分。参加宗教活动的,每次扣2分;组织宗教迷信活动的,每次扣10分。 测评指数(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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