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学研究院硕士论文规范试行

比较法学研究院硕士论文规范(试行)

硕士论文应当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为统一规范、便于执行,学院特对硕士论文规范补充如下:

一、基本结构及要求

1、摘要:篇幅一般不少于A4纸一页;“摘要”不是“引言”,是对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的不加注释和评论的概括性介绍,或者说是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见解、结论简短明了的缩写。

2、目录:一般应当按照章节体编排,如果有“小结”,小结前不要冠以节号或标题号且不列入目录;目录最多录至一级大标题,各章节标题、一级大标题中不得含有外文。

3、引言:篇幅在A4纸一页左右,引出问题、导入正文即可。引言不是开题报告,不要将开题报告的内容放入引言。

4、正文:应当结构合理、观点明确、论述清晰、语言简洁、行文流畅。

5、结论:篇幅一般不少于A4纸的一页,是对论文的“总结陈词”。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不是正文中各章小结的简单重复。结论应该观点明确、严谨、完整、准确、精炼。文字必须简明扼要。可以在结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改进意见、尚待解决的问题等。不要简单重复、罗列研究结果,要认真阐明本人在结业工作中创造性的成果和新见解,在本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新见解的意义。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做出客观的叙述。不得使用“结语”,当然更不能写成“结语”。

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当与注释匹配,编排格式应当符合要求。

二、参考文献的编排及要求

学院对每类参考书目的内部编排顺序未作要求,可以按照引用顺序、出版(发表)时间、作者(国别或地域)、与议题相关性等标准进行编排。一般采用的格式如下:

一、中文参考书目

著作类(中文著作不用标明出版地,作者名字之后写“著”或不写“著”均可,但应统一。如果是“主编”、“编译”等则应当写)

1、张民安:《商法总则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3版。 2、[美] 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高鸿钧、张志铭、夏勇译(或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论文类

1、苏力:“为什么研究中国基层司法制度”,载《法商研究》2000年第3期。

2、[意]斯奇巴尼:“罗马法系的契约外责任——过错和类型”,费安玲译,载《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6期。

报刊类

1、苏南:“实现首例专利质押贷款”,载《法制日报》,2008年8月20日第4版。

法律文献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本社 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1月版。

2、《德国民法典》,杜景林、卢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外文参考书目(按语种所属国规范编辑) 英文

毕业论文学术规范英文参考文献引注体例:一致地使用以下两个系统中一个即可。

常用格式可见附件citation examples.

1. The Bluebook: A Uniform Citation System

2. The Maroon Book: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Manual of Legal Citation(lawreview.uchicago.edu/77 Maroonbook.pdf or lawreview.uchicago.edu/resources/docs/stylesheet.1009.doc)

德文

著作类(外文著作是否标明出版地,按语种所属国规范处理,但应当统一)

Rudolf Kra?er, Patentrecht, 6. Auflage 2009, Verlag C.H. Beck München.

或者:Rudolf Kra?er, Patentrecht, 6. Aufl. 2009, Verlag C.H. Beck München.

论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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