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砂石行业绿色矿山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主体有采矿权资质并生产机制砂石的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3306标牌

GB14161矿山安全标志 GB/T14684建设用砂

GBT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452破碎设备安全要求 GB50187工业企业平面设计规范 GB51186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 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HJ65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JC/T2299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 T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绿色矿山 green mine

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3.2

矿区绿化覆盖率 green cover age rate of the mining area

矿区土地绿化面积占矿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矿区专用道路两侧绿化带等厂界内可绿化面积的百分比。 3.3

研发及技改投入 input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nd technical innovation

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改活动的资金投入。研发和技改活动包括科研开发、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改造和推广,设备更新,以及科技培训、信息交流、科技协作等。 3.4

机制砂石 manufactured aggregate

机制砂石是由原生矿产资源经杋械破碎、筛分、整形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砂石颗粒。其中粒径大于4.75mm称为机制石,也称粗骨料;粒径小于4.75m的称为机制砂,也称细骨料。 3.5

绿色生产 green production

指以矿产资源清洁高效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的生产方式,其特点是采用高效、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效率髙;采取节能减排措施,使生产中粉尘、废水、噪音的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实现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高,产品质量好。 3.6

绿色运输 green transportation

运输工具高效、环保,以节约能源、减少尾气排放或采用新能源为特征的运输;不超载、超限,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安全。 4总则

4.1矿山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依法办矿。

4.2矿山应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因矿制宜的原则,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企业文化和企地和谐等统筹兼顾和全面发展。

4.3矿山应以人为本,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4.4新建、改扩建矿山应根据本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应根据本标准进行升级改造。绿色矿山建设应贯穿设计、建设、生产、闭坑全过程。 5矿区环境 5.1基本要求

5.1.1矿区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矿区应绿化、美化,整体环境整洁美观。 5.1.2砂石原料开采、生产、运输、贮存等管理规范有序。 5.2矿容矿貌

5.2.1矿区按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和生态区等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应符合GB50187的规定,生产生活、办公等功能区应有相应的管理杋构和管理制度,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5.2.2矿区道路、供水、供电、卫生、环保等配套设施齐全;在生产区应设置线路示意牌、简介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等标牌,标牌符合GB/T13306的规定;在需警示安全的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符合GB14161的规定。

5.2.3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喷雾、喷洒水或生物纳膜、加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处置粉尘,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应符合GBZ2.1-2007的规定。应对输送系统、生产线、料库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抑尘;做好车辆保洁,车辆驶离矿区必须冲洗,严禁运料遗撒和带泥上路,保持矿区及周边环境卫生。

5.2.4应釆用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对高噪音设备进行降噪处理,工作场所噪声限值应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

5.2.5矿山开采面、作业平台应干净整洁,规范美观。 5.3矿区绿化

5.3.1矿区绿化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绿化植物搭配合理,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

5.3.2应对已闭库的矿山及排土场进行复垦及绿化,矿区专用道路两侧因地制宜设置隔离绿化带。 6资源开发方式 6.1基本要求

6.1.1资源开发应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和城乡建设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坏,

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

6.1.2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装备,做到绿色开采、绿色生产、绿色存贮、绿色运输。

6.1.3应贯彻“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

地。治理率和复垦率应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 6.2绿色开采

6.2.1应按照地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做好矿山中长期开采规划和短期开采计划的编制,采场工作面推进均衡有序。

6.2.2采场准备应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最大限度保留原生自然环境,减少对矿区植被破坏引起的视觉污染和环境扰动。

6.2.3排土场应通过勘测选择地质条件稳定的场所,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堆放安全,避免占压可采矿量,并方便未来矿区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时取用。 6.2.4应执行矿山开采施工设计和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露天开采应实行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阶段坡面角、平台宽度及终了坡面角等主要参数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开采台阶高度不宜大于15m。

6.2.5爆破前应编制爆破方案,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减少大块率及爆破过粉碎,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实现安全、高效、经济、环保等目的,推广应用先进的现场混装爆破技术。

6.2.6矿石原料破碎前一般应进行除泥(土)工序。矿石粗破系统应靠近采区布置,有条件的,也可在釆区内进行粗破,破碎后矿石宜采用连续输送机输送到砂石生产厂区。

6.3绿色生产

6.3.1应根据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规模,以及目标市场容量确定生产线规模。正常生产时,人均工效不低于100t/d或2.5万t/。

6.3.2生产线设计应符合GB51186的要求,设计中要体现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理念,应根据地形条件合理布置生产设备。

6.3.3应根据母岩材质性能、产品结构、产能要求等因素选择先进工艺和设备,配置与生产规模和工艺相符的辅助设施,合理规划堆料、装卸以及设备检修维护场地。

6.3.4根据原料品质分级利用砂石资源,做到优质优用,提高砂石产品的成品率。 6.3.5产品质量应符合GBT14684、GB/T14685等标准的要求,粒形和级配要求高时应设置整形和级配调整工序进行深加工。

6.3.6干法生产应配备高效除尘设备,并保持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湿法生产应配置泥粉和水分离废水处理和循环使用系统。

6.3.7生产加工车间的产尘点要封闭,有利于形成负压除尘;皮带运输系统廊道应选用封闭方式,防止粉尘逸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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