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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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试 行)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16号)、《云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等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全省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有效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当前,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四化”同步发展和“四个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是推进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选择,是增强职业院校技术应用和社会服务的有效手段,将有助于加快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助于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有助于云南经济社会

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二)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抓手。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是行业、企业提高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最直接方式,也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重要有效途径。既能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有效对接,又能实现学校与企业、基地与车间、专业与产业、教师与师傅、学生与员工、培养培训与终身教育的对接,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的体现,更能为合作企业建立选人、育人、留人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三)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实现途径。现代学徒制有利于拓展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服务的丰富内涵,有利于实现“师傅”对“徒弟”技术技能、文化血脉、职业精神、感情交流等方面全方位传授和传递,有利于实现学生、教师、师傅、企业、社会的多元化评价。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体现,是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的有效路径,是将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布局为统领,围绕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坚持以服务发展、就业导向、技能为本、能力为重为原则,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立德树人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试点工作的根本任务,以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形成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着力点,以注重整体谋划、增强政策协调、鼓励大众创新为手段,以试点、总结、完善、推广为发展路径,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指导、社会参与,企业和职业学校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度。

(二)工作原则

——政府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在将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突出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统筹利用好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协调好教育、人社、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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