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和省级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用;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曾获得市级以上团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6.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成绩显著;严格自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模范遵守党内和团内的各项纪律;坚决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全省团的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从事团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

曾获得市级以上团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团市委机关干部不参加评选。团县(市、区)委(含高新区等团委)班子成员可以申报,但要严格控制比例,分配名额为1至4人的限报1人,分配名额为5人以上的限报2人。

7.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

(1)团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完善、团务基础工作规范。 (2)团委班子健全,能够按期换届;团委班子工作能力强,业务精,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精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全团性品牌活动和重点工作有成效,有1项以上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特色活动或工作,共青团工作在所在单位、地区整体活跃。

(4)切实履行团委职责,带动支部建设,所属团支部(总

支)能够按期换届,组织制度健全,富有活力。

(5)能引导团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组织对团员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6)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或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7)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团市委不参加评选。团县(市、区)委(含高新区等团委)可以申报,但要严格控制比例,分配名额为1至4个的限报1个,分配名额为5个以上的限报2个。近3年获得过 “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的高校团委,只能申报其下级团委。

8.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团务基础工作规范,能够按期换届。

(2)团支部成员能力强,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3)有能够满足青年需求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设施,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影响力和吸引力,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

(4)能够正常发展团员,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 (5)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或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6)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突出。

已经被推报为“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

其下属团支部。

二、申报名额

1.全国荣誉称号的申报名额。

团中央分配我省的申报名额是:全国优秀共青团员20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9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6个,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25个。各市、单位团组织推报团员、团干部、团委、团支部的数量各不超过1个,高校系统另行通知。团省委将结合各市、单位上报材料情况,通过适当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了解,确定向团中央推报的个人及单位名单,由团中央进行差额评选。

各市、单位团组织推报候选人(单位)时,应考虑驻外团组织、非公企业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注意推荐工农业生产一线的优秀团员、团干部以及在基层挂职的高校团干部中的先进典型。

2.省级荣誉称号申报名额。

各市、单位团组织要按照申报条件和分配名额(详见附件5)做好人选和单位的推荐工作。申报工作完成后,团省委将按照一定差额比例从中择优确定表彰人员和单位。推报的候选人(单位)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要兼顾农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等各类基层团组织,并向驻外团组织、非公企业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适当倾斜,注意推荐工农业生产一线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和在基层挂职的高校团干部中的先进典型。

三、有关要求

各市、各单位团组织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布置,严

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调动各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深入考察和了解,在听取党组织意见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申报个人荣誉的人选要在其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公示(其中申报全国荣誉的人选在团省委确定正式推报名单后进行公示),并保存公示档案。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20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要求一式2份(同时报电子版)。全国荣誉相关申报表格请登陆“全国基层团组织建设网” (http://www.ccyl.org.cn/tzyzzc/zytz/201203/t20120305_551901.htm)下载,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报团省委组织部;省级荣誉相关申报表格请登陆“山东共青团”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报团省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李圣安 侯继东 联系电话:0531-82073814、82073896 通讯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 邮 编:250002 电子信箱:sdgqt3815@163.com

附件:1.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11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2011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5.2011年度“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山东省

优秀共青团干部”、“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6.2011年度“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7.2011年度“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8.2011年度“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9.2011年度“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 月19 日

2012年3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