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邪教工作制度

接 茬 帮 教 制 度

1、每一名“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转化人员,都由“四位一体”的包保小组加强接茬帮教巩固工作。

2、针对不同对象的情况,制定帮教计划,研究帮教措施,实行目标管理。

3、凡有帮教任务的单位,必须挑选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同志分管这项工作,成立包保小组。

4、包保小组每周找帮教对象谈话,做工作不少于四次;敏感时期,每天要见面,进行24小时监控或送学习班进行学习帮教,确保万无一失。

5、关心帮教对象的生活,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用热心、耐心、诚心去感化他们,组织他们参加政治学习和文体健身活动,做到崇尚科学,远离邪教。

6、对已转化的“法轮功”人员,要定期回访,巩固成果,防止思想回潮、出现反复并做好回访记录。

7、街道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领导小组对包保小组帮教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因责任心不强、相互推诿、帮教措施不落实,致使帮教对象在社会上造成不利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人员管理制度

1、凡是未转化的“法轮功”等练习者和思想回潮重返迷途的已转化人员,均应列为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理。

2、每一个重点人员,应建立“四位一体”的包保小组对其进行重点管理、重点监控,严防重点人员进京上访、聚众闹事、串联聚会、散发传单等非法活动。

3、与重点人员所在单位的党委、行政一把手和分管负责人加强联系,每月对重点人员单位所开展的帮教工作进行督查,掌握现实表现及存在的问题,完成工作任务。

4、包保小组要经常与重点人员谈心、交心,组织他们学科学、学政治、参加文体健身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勇热心、诚心去感化他们。

5、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去向,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置,对失踪和下落不明的重点人员,组织力量进行查控。

信 息 报 送 制 度

1、社区(村)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区(村)有关“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情况的收集,加强与驻地单位的联系,互通信息,时刻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2、工作中遇到“法轮功”等邪教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街道综治办请示汇报,以便请求处理,及时解决。

3、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社区(村)对涉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的情况要坚持日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4、遇到突发性事件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街道综治办报告,并采取妥善处置的措施,不得拖延、瞒报、误报。

5、坚持“灵、准、快”原则,做好信息反馈、交流工作,发展信息员队伍,扩大信息来源。

值 班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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