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不按规范要求做二次蓄水试验。 八、水泥混凝土地面及水泥砂浆地面内埋设管线时,防开裂措施不到位;地面施工完后,不按要求标识埋设管线的区域范围及管线走向。
九、水泥地面、细石混凝土地面及室外散水、台阶、坡道等空鼓、裂缝、起砂、刮浆、污染;天然石材板块背面不按要求进行防碱背涂处理。
十、楼梯及室外台阶踏步的宽度、高度不符设计要求,相临楼梯踏步高差超规定;板块类楼梯踏步及室外水泥砂浆台阶、光面石材台阶不按规定设防滑条。
饰面板(砖)及涂饰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
一、外墙饰面砖不按规定做粘结强度试验。
二、对后粘贴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粘贴饰面砖的高度超过40m。
三、饰面板(砖)空鼓、裂缝、残缺、断裂;外墙饰面砖嵌缝不密实、开裂,存在外墙渗漏隐患;外墙饰面砖的腰线、窗口、阳台、女儿墙压顶等处滴水构造或排雨水措施不合理。
四、饰面板(砖)在穿墙管、件、预留洞等处套割不吻合;饰面板(砖)镶贴前未制定排板(砖)方案,造成排板(砖)不合理;局部使用小于1/3的半砖。
五、外墙涂饰不按规定使用聚合物水泥基柔性耐水腻子,腻子层过厚,强度低,造成底腻子起鼓、脱落、裂缝;外墙涂饰面层裂缝、起皮、涂刷遍数不足、色差大。
六、内墙涂饰基层处理不平整,无抹灰顶棚不找平;内墙腻子粉化、
起皮、裂缝;内墙涂饰面层裂缝、起皮,涂刷遍数不足。
七、油漆工程基层处理差,底腻子强度低,厚度不均匀;小面漏刷,大面光泽差,框与扇色差明显,漆膜表面粗糙粉化,透底流坠,刷纹明显,起皮裂缝,五金污染。
门窗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
一、建筑外窗进场后未按要求进行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等项目的复验;外窗安装完成未对其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验。
二、外窗框安装固定前不复核预留洞口尺寸;外窗框与墙体的缝隙未根据洞口四周保温层及饰面层的厚度合理确定。
三、铝合金门窗型材壁厚及塑料门窗内衬增强型钢壁厚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四、门窗框与墙体间固定点位臵不正确,间距过大;外窗底框固定时用螺栓穿框固定,在砌体上固定门窗框时用射钉固定;窗框与拼樘料连接不紧密;外窗框漏设泄水孔。
五、门窗框与墙体间不按要求填充发泡材料或发泡不饱满;密封胶不按规定采用中性硅硐耐候密封胶,密封不严、粘结不牢。
六、门窗框扇变形,开启不灵,五金固定不牢;推拉门窗扇框扇搭接量不足,无防脱落措施。
七、不按要求安装纱扇;纱扇变形、纱扇与框扇间隙较大、封闭不严、纱扇绷纱松。纱头不清理。
八、玻璃安装不设臵垫块或垫块位臵、尺寸不正确;应使用安全玻璃
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玻璃;中空玻璃厚度不符合节能设计要求;玻璃密封条使用再生材料,固定不牢,易脱落。
九、住宅工程分户门的保温隔热性能不符合节能设计要求,门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不按规定填实聚胺脂发泡材料并用密封胶封闭。
十、外窗及周边有渗漏现象。
幕墙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不做)
一、幕墙的深化设计图纸未经原设计单位审核确认,未报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设计深度不够,节点详图标注不明确,做法说明及使用材料不详细,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二、对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石材的弯曲强度、结构胶的粘结强度及相容性、玻璃幕墙性能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复验的项目,不规定进行检验、复验或检验、复验工作滞后。
三、幕墙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不按要求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埋设,或埋设位臵偏差过大;当需后臵埋件时,固定锚栓的规格、数量、位臵布臵和锚固深度不符要求,不按规定对后臵埋件的抗拉拔强度进行检验。
四、幕墙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上下立柱连接、立柱与横梁连接的构造做法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五、幕墙金属框架的角码、挂件、防腐涂料等使用不合格产品;角码或钢构件与预埋件的连接焊缝不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六、玻璃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不在有效期内使用,注胶不饱满、不密实,粘接宽度、厚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石材幕墙所用石材的厚度
不足25mm(火烧板不足28mm)。
七、幕墙顶部、底部、变形缝部位的处理及防雷接地、防火隔离的构造做法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其他装饰装修质量问题警示牌
一、装饰装修工程未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易燃可燃材料防火处理达不到规范要求;防火处理材料使用伪劣产品。
二、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材料达不到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 三、装饰装修用木材未按要求做含水率测试;施工中使用含水率超标准的装饰木材,造成成品开裂、变形。
四、石膏板吊顶未按要求采取有效防裂措施。
五、门窗玻璃、幕墙玻璃、护栏玻璃栏板、吊顶、天窗玻璃、隔墙、隔断玻璃等需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玻璃或安全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超规范规定。
六、外窗台、阳台、上人屋面、楼梯间及其他临空部位栏板、栏杆净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采用栏杆时,栏杆固定不牢,立杆构造、间距及安装位臵不符合规范要求,
屋面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
一、不按规定对屋面保温材料、防水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屋面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合格。
二、屋面找平层排水坡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未按要求做成圆弧形;找平层漏设分格缝或分格缝间距过大。
三、防水卷材铺贴时不按规范及工艺规程要求操作,搭接长度不足,粘结不牢,密封不严。
四、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需设臵附加层的部位漏做附加层。
五、屋面防水保护层分格缝间距过大,与女儿墙、山墙之间漏设分格缝;分格缝不到底,宽度不够,嵌缝材料不符规定;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空鼓、裂缝、起砂。
六、屋面平瓦铺臵不牢固,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50%的屋面不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七、水落管设臵数量不符规范规定;水落管距墙面距离、接头承插长度、固定卡厚度及间距、遇墙面突出部位时做法等不符要求。
八、屋面工程完工后,不按规定做淋(蓄)水试验;屋面有渗漏现象。
围护结构节能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
一、擅自采用未经备案的外墙外保温系统。
二、保温板、粘结胶、锚固膨胀螺栓、网格布、聚合物砂浆和界面剂等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与系统型式检验报告中的材料不一致。
三、未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而擅自变更内外墙、屋面、地面及细部节点等保温材料及构造做法。
四、不按规定对外墙、屋面等部位使用的保温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合格,不按要求对每批进场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现场验证。
五、外墙保温层施工前,不按要求进行基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