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方案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一 目的意义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二 组织领导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3.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设政教处。

三 经费来源

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四 奖学金类别: (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

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20名。

(1)、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2.进步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二)颁奖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四 助学金类别: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助学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 残疾且家庭困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享受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处领取申请表),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报学校助学工作小组审批。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3.根据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受助学生领取减免的相关费用,并由学生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四)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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