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基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1-20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分包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管理遵循“统一准入、全面管理、过程控制、严格考核、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对分包队伍的准入条件进行统一,全面全方位对分包管理进行动态过程管控,实行严格考核,确保落实发包单位的分包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第四条 劳务分包商需具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能力,不得再次分包。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方式应与其分包形式一致。

第五条 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分包;严禁施工承包商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六条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输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进行专业分包。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的分包管理,以及公

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归口管理公司分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对公司分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统一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动态调整;

(四)负责分包管理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将施工企业分包管理能力作为施工队伍选择依据;

(五)协调解决公司分包管理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对管理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参建队伍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制度;

(二)对参建单位的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并作为后续工程队伍选择依据;

(三)对分包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并与公司有关部门共享。 第十条 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归口建设管理的工程及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 (二)负责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工作各项要求; (三)负责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分包具体要求;

(四)负责组织施工企业上报的分包商资格复审,配合公司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定期调整;

(五)负责收集、分析、上报分包管理信息;

(六)负责对各级施工企业的分包队伍管理、施工企业员工分包管理能力培养、骨干分包队伍培养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负责对管理范围内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 地市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支撑实施机构、地市供电企业、公司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分支机构),下同)基建部门分包管理职责

(一)负责管辖范围内工程及所属施工企业分包的管理工作; (二)执行、落实公司输变电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三)负责施工企业分包商资格审查,参与配合合格分包商名录的发布和调整;

(四)指导、监督业主项目部开展分包管理工作; (五)定期组织开展分包管理专项检查; (六)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管理;

(七)负责指导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分包管理体系和制度,引导分包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管理;

(八)负责对各级施工企业的分包队伍管理、施工企业员工分包管理能力培养、骨干分包队伍培养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汇总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分包管理考核评价信息并上报。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分包商资信管理要求,汇总审核所属区域内分包商资信情况,并上报。

第十二条 施工企业责任

(一)施工企业是输变电工程分包管理的责任主体,确保施工现场分包管理力量投入,确保分包管理人员与分包队伍同进同出作业现场,负责对分包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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