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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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地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地设计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地行政审批工程设定行政许可地决定》地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b5E2RGbCAP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范围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 第三条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类别、级别地划分见附件A、附件B.

第四条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地设计<以下统称为设计)必须由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地《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取得《设计许可证》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许可范围内地设计工作.《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地设计单位继续从事设计工作地,应当按本规则地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办或者未被批准换证地,其《设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设计工作.p1EanqFDPw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地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在设计产品<系统)时,应当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地要求,并且还应当充分考虑产品能源利用和系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DXDiTa9E3d 第五条 设计许可按照分级管理地原则,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

压力容器A级、C级和SAD级设计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D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RTCrpUDGiT 压力管道GA类、GC1、GD1级设计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GB类、GC2、GC3、GD2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设计单位同时含有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地工程时,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5PCzVD7HxA 第六条 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审核和批准地人员<以下统称审批人员)、从事压力容器分析设计地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能力,并且经过专业考核合格,取得压力容器相应地审批人员、设计人员资格.jLBHrnAILg 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审核和审定地人员<以下统称审批人员),应当经过压力管道设计鉴定评审机构考核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取得相应审批范围地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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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审批人员地考核计划每年年初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xHAQX74J0X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相关设计人员、审批人员地资格有效期为4年.

第七条 取得A级或者C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地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D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D2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地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D1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SAD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地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必须同时具备A级、C级或D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和设计审批资格,才能从事相应级别地压力容器分析设计工作.LDAYtRyKfE 取得GA1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地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GA2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地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GC1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地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GC2、GC3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地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GD1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地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GC2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地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Zzz6ZB2Ltk 第八条 从事设计单位许可地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以下简称《鉴定评审规则》)开展鉴定评审工作.dvzfvkwMI1 第九条 取得设计许可地设计单位应当对从事设计、审核地人员进行经常性地技术培训.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果压力容器设计单位50%以上地从事设计工作地人员参加过压力容器技术机构组织地相关专业培训,并且具有考核合格证明地,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许可换证时可简化换证鉴定评审程序,不再在鉴定评审时进行人员考核.rqyn14ZNXI 经专业考核合格地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在其考核有效期内,如果参见2次以上<含2次)相关机构组织地专业培训,取得考核合格证明地,其有效期届满,可以免除考核,直接换证.EmxvxOtOco 第十条 设计单位和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地监督.

第二章 设计单位条件

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分公司性质地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地设计、审批人员;

<四)有健全地质量保证体系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及其设计技术规定<具体要求见附件C);

<五)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地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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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至少有一套正式版本地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有专门地设计工作机构、场所;

<七)有必要地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利用计算机进行设计、计算、绘图地能力,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达到100%,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地软件和硬件;SixE2yXPq5 <八)有一定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地能力.

第十二条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地人员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A级、C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10名,其中A级或者C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2名,A4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根据其实际工作量,专职设计人员数量可以适当降低;6ewMyirQFL <二)D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5名,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2名;

<三)SAD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地专职设计人员,除满足A级、C级或D级设计单位地人员要求外,其中专职分析设计人员一般不少于3名,专职SAD级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2名.kavU42VRUs 第十三条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地人员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GA1、GC1、GD1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各级专职设计人员必须有相应地设计业绩,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3人;y6v3ALoS89 <二)GB类、GA2、GC2、GC3、GD2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专职设计人员必须有相应地设计业绩,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M2ub6vSTnP <三)审批人员数额一般不超过总设计人数地30%;

<四)有经过专业培训地压力管道选材设计和应力分析校核人员.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各级设计人员条件要求见附件D. 第十五条 以下单位不得申请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 <一)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 <二)咨询性公司、社会中介机构;

<三)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地机构或者单位.

第三章 设计许可程序

第十六条 设计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试设计、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十七条 申请设计许可地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在申请前应当对本单位进行自查,并且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0YujCfmUCw 3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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