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局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办法
1、适用范围
集中联锁的车站在办理接发列车,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本办法的规定。 1、1 信、联、闭设备停用或不能正常使用; 1、2 双线反方向接车或改按单线行车; 1、3 一切电话中断;
1、4 站内无空闲线路接车;
1、5 向封锁区间开行救援和路用列车。 2、总则
2、1 本办法结合我局行车设备的特点,依据《技规》、《行规》、铁道部接发列车作业标准和部、局有关要求,对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办法和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的主要作业程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2、2各站接发列车有关作业人员,办理非正常请况下接发列车时,在执行《技规》、《行规》、铁道部接发列车作业标准的同时,须执行本办法的规定。编区站值班干部、运转主任(副主任)或值班站长,中间站站长(副站长)或驻站干部遇办理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时,须到岗按本办法的规定实施监控。
2、3 车站值班员要充分利用车站集中联锁设备,能从控制台上办理闭塞、检查线路空闲、准备进路、开放信号等事项时,应使用控制台操作,不能从控制台上操作时,则使用人工办理。
2、4 有关行车人员在办理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时,必须执行列车调度员命令,服从调度指挥,并认真执行路局车机联控作业标准。
2、5 遇车站信、联、闭设备停用或不能使用时,列车调度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列车运行计划,尽量避免列车在该站的会让、减少调车作业。 3、 接发列车有关规定
3、1 有计划的设备停用时,车站要针对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明确作业人员分工、职责,准备足够的生产用具,并制定出确保接发列车安全的措施:在中间站,车务段(站)或区段中心站必须派胜任干部及有关工种人员提前到岗,保证作业人员齐备;在编区站,值班干部、运转主任(副主任)或值班站长必须到岗。
3、2 设备临时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在中间站,车站值班员须及时通知站长(副站长)、车务段调度,因准备进路、引导接车作业的需要,还须通知候班人员上岗。作业人员的分工为:车站值班员必须履行接发列车单一指挥的职责;助理值班员兼职进路检查员;候班人员担当扳道员和引导员;站长(副站长)在行车室实施监控。在编区站,车站值班员须及时通知值班干部或运转主任(副主任)、值班站长,到岗干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并实施监控。
上述人员不到岗时,车站值班员不得办理接发列车,但遇列车由邻站发出后,进站(进路)信号机或轨道电路故障时,准许车站值班员按程序卡8的规定先行办理接车。、
3、3 各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首页须摘录《技规》第305条全文。影响设备使用时,要严格按以上规定填记,不影响使用时不需登记。
3、4 办理非正常情况接发列车时,应填记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卡(简称程序卡下同) 3、5 认真填写、核对行车凭证、命令。递交行车凭证、命令前,车站值班员应与助理值班员核对无误后交付司机及有关人员。交付调度命令时还须和司机、运转车长等有关人员办理签认手续;对
路票的使用,车站值班员确认发车进路准备好了并收到邻站同意接车的电话记录后(双线正方向发车为前发列车到达的电话记录),方可填制路票交给助理值班员。助理值班员接到路票后,要认真核对(电话记录号码、车次、区间)正确,向司机递交路票时还应与司机核对无误,确认正确后交付司机。对通过列车须停车接、递行车凭证、命令,并按规定程序发车。
3、6 有计划的全站信、联、闭设备停用时,车站使用“非正常作业进路安全监督装置”,做为车站值班员确认接发车进路开通位置的辅助工具。
3、7 集中联锁的中间站,除正常情况下办理接发列车作业的当班人员外,须保证留有不少于少于两名接发车胜任人员候班。
3、8 中间站办理接发列车,编区站办理无联锁接发列车时,均须填写占线板。填写占线板的办法统一规定为:列车闭塞(预告)时,助理值班员在相应的股道项内填记车次,列车出发或通过后,将股道项内车次抹消。
3、9 车站办理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时,应使用基本进路,遇特殊情况使用迂回进路时,车站值班员须布置清楚,并预告司机。
3、10 遇行车室与扳道房电话不通时,准许车站值班员使用无线对讲机向扳道员下达命令、指示和听取完成情况汇报。
3、11 检查线路空闲及汇报办法:昼间由车站(助理)值班员与两端扳道员(长)现场目视检查分别汇报;夜间由车站(助理)值班员与两端扳道员(长)站在接车线路中心以手信号灯(白色灯光显示股道号码信号,然后在下部左右大幅度摇动)对道检查,以上检查完成后由助理值班员一人向车站值班员汇报;天气不良或接车线曲线半径较小时,由车站(助理)值班员与两端扳道员(长)分段检查,检查后分段汇报;因列车停靠位置受地形、地物影响,助理值班员发车前执行“与扳道员(长)对道”制度有困难时,可直接在室内听取进路检查员关于“进路确认好(了)”的汇报后,方可向司机递交行车凭证发车。
3、12 需人工检查进路时,车站应指定专人担当进路检查员,并应将进路上有关对向道岔及邻线上的防护道岔加锁,厉行双重检查、双重汇报制度。
3、13 信号、闭塞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能从控制台上确认接发车进路并能锁闭道岔时,对接发车进路可不派人检查确认。接发车进路上的部分区段不能从控制台上确认和锁闭道岔时,须派人现场对该部分区段进行检查、确认道岔。
3、14 派出引导员(或开放引导信号)后,原则上不得变更接发车进路和接车顺序,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须得到列车调度员同意,并通知引导员。
3、15 线路所不派引导员接车,线路所值班员在通过信号机前适当地点显示停车手信号递交凭证或显示通过手信号(仅限乌西站东西线路所)。列车按线路所值班员显示的手信号运行。
3、16 联锁失效时,分动外锁闭道岔、双电转机及单机双牵引道岔、复式交分道岔的使用及人工加锁办法,按如下规定执行。
3、16、1 使用分动外锁闭道岔时,只准一人按照先心轨、后尖轨的顺序进行摇动,在确认尖轨、心轨开通位置正确,尖轨密贴于基本轨、外锁闭块完全锁闭到锁闭档铁后,方准在尖轨和可动心轨处使用特制异型钩锁器分别进行人工加锁。
3、16、2 使用双电转机道岔时,必须两人同时摇动,在确认尖轨开通位置正确并与基本轨密贴后,方准在尖轨和第二牵引点处进行人工加锁。
3、16、3 使用单机双牵引点的道岔时仍由一人摇动,在确认尖轨开通位置正确并与基本轨密贴后,方准在尖轨和第二牵引点处进行人工加锁。
3、16、4 联锁失效时,复式交分道岔应保持在原进路位置状态,原则上不得摇动,确需摇动时车站应派人熟悉该道岔性能的胜任人员和监控人员到场,一人摇动另一人检查确认正确后加锁。
3、16、5 上述道岔经手摇后,不能开通所需位置或不密贴时,车站值班员立即通知工务、电务维修人员到场,工务、电务维修人员应及时赴现场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车务应及时正确地加锁并按下列项目填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道岔故障情况、通知工电人员时间、工电人员到达时间、道岔故障排除时间。 4、程序卡的使用
4、1 在办理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时,车站值班员须按类别对照使用并逐项填记程序卡。 4、2 干部在行车室实施监控时,须另行逐项填记程序卡。、 4、3 在使用程序卡时,应作业完一个程序卡填记一个程序卡。 4、4 程序卡应顺序使用,只在该页填满或交接班时换页。
4、5 程序卡印制为本簿式样,一种卡为一个簿册,每一簿册首页须印制本办法全文,用完一册后,注明日期,保管三个月。 5、附则
5、1 非集中联锁的车站,遇非正常情况接发列车时执行TB1506—92接发列车作业标准,不使用程序卡。TB1506—92接发列车作业标准中未做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5、2 本办法由铁路局负责解释。
附件: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卡
道岔故障时接车作业程序卡6
操作要点:1、对故障道岔厉行人工准备、确认并按规定加锁,进路上非故障道岔的检查、准备、确认、锁闭从控制台上办理
2、列车发出后将人工加锁道岔解锁;
3、干部是指本办法总则2.2中规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