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

厦 门 长 实 工 程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文件编号 编制部门 发布日期 CS-ZY-JL-08 监理部 2006年10月01日 2006年10月01日 2.1 页码 文件 受控号 1/19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日期 版本 编制 审核 批准

更 改 记 录

更改页对应更 改 前 版次 码 条款 2.1 全部 全部 更 改 后 全部内容 更改依据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转换策划报告 全部内容

文件编号:CS-ZY-JL-08 版次:2.1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日期:2006.10.01 第 2 页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条所界定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二、编写依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⒌福建省、厦门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

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4年版施工安全部分 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⒏《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⒐《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⒑《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⒒《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⒓《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⒕《落地双排外竹脚手架技术规程》(DBJ13-34-2000) ⒖《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6.与建筑施工有关的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章等

文件编号:CS-ZY-JL-08 版次:2.1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日期:2006.10.01 第 3 页

17.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第105号) 18.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9.《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质建安[2001]第70号 20.批准的监理规划 21.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22.批准的安全专项方案。 三、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项目其它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对大型工程项目,或工程总量不大,但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及对中型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安全监理;对小型工程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安全监理。

四、总则

监理人员必须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该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依据性文件,在公司质量管理文件和项目监理规划指导和规范下,结合[工程监理管理程序]和本细则的内容开展监理工作。

4.1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并支持和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4.2 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不能免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不能免除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安全监理的内容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