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国内出差的报销及外地长驻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借款申请”,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费用须经董事长审核签字)。除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部门领导请示同意,报帐时由董事长签字认可。 3、住宿费报销标准: 城市 地区 公司领导 中层干部及安装维

工作人员 高级职称 修人员 80 25 12 60 16 10 40 10 10 30 10 5 55 25 8 45 16 8 20 10 5 15 10 4 45 25 8 35 16 8 12 10 5 10 10 4

一类 住宿费 220 京、津、沪、深圳、珠海、厦门、汕头、伙食补助 28 广州、海南 交通 据实 一般地区(含重庆伙食补助 20 主城区) 交通 据实 住宿费 80 15 60 5 重庆市内各区县 伙食补助 15 交通 住宿费 住宿费 160 二类 三类 四类 乡、镇 伙食补助 15 交通 注:(1)住宿费系指房间标准; (2)因特殊情况超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4、 乘座工具标5、 准 项目 飞机 火车 轮船 市内出租车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处理不予报销, (4)出差乘坐火车、轮船,符合从晚上8点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船上过夜,或连续乘车、船超过12小时的可以购买规定标准的卧铺、舱位,符合以上规定未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的硬席座位票价的下列比例发给补贴: A.慢车和直快列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补贴;特快列车非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补贴、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补贴; B.乘坐四等舱位(含四等舱位)的分别按实际乘坐舱位票价的一定比例计发补贴,其中四等舱位按票价的30%、五等卧按票价的40%、五等散按票价的60%计发补贴。 (5)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6)出差补助天数实行:按出差自然(以日历为准)天数补助。 (7)各部门派往外地长住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到达驻地后按以下标准实行包干: 重庆、成都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35元包干; 武汉、无锡等地,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45元包干; 广州(京、津、沪、穗)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50元包干。 (8)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10)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级别 公司领导 经济舱 硬卧 三等舱 按实报销 软 座 四等舱 四等舱 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报销 中层干部 安装维修及其他工作人员 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可报销 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如经审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多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5倍罚款,给予其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2倍的罚款。 (11)严格控制出差人数,给多派人出差的部门领导处以多派人出差费用的2倍罚款。 (12)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否则按应报金额的10%进行处罚,同时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每次。 (13)出差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除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外,可额外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庆市范围内(除万州区、梁平、云阳、开县、忠县外不予补助)按一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四川、湖南、湖北、陕西、河南、贵州按二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其它地区按三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 (14)异地分子公司工作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在深圳工作期间按正常上班计薪。 四、本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四年六月二十日 ##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申请单 出差人 随行人 差 期 本部门 其他部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部门 暂支旅费 出差路线 出发时间 出 差 事 由 分管领导 直属上级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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