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真题)要点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真题)

1、2010年4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1)甲企业开出一张付款期限为3个月的汇票给乙企业,丙企业在该汇票的正面记载了保证事项,乙企业取得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企业;(2)甲企业采用汇兑的方式结算前欠戊公司的货款。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保证的当事人有(B)。 A、甲企业和乙企业 B、甲企业和丙企业 C、丙企业和丁企业 D、乙企业和丁企业

【解析】保证的当事人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商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甲企业为被保证人,丙企业为保证人。

(2)、关于背书事项,下列表述错误的是(BCD)。 A、若该票据记载“不得转让”,则该票据的背书无效 B、若该票据附有“货到付款”,则该票据的背书无效

C、若该票据仅将其一半转让给丁企业,则该票据的背书无效 D、若该票据标明“商业汇票”,则该票据的背书无效

【解析】1、如果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则该汇票不得转让,背书无效,A是正确的;2、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有两项,一是附有条件的背书,二是部分背书,标明“商业汇票”不是禁止事项,况且本身就是商业汇票,故BCD的表述错误。

(3)、下列各项中,不得背书转让的情形有(ABCD)。 A、被拒绝承兑 B、被拒绝付款

C、超过付款提示期限 D、票据记载“不得转让” 【解析】《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票据法》第27条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故4个选项都不能背书转让。 (4)、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有(CD)。 A、被保证人的名称、住所

B、保证日期 C、保证文句 D、保证人签章

【解析】票据保证记载的事项,有绝对记载事项和相对记载事项。其中绝对记载事项包括保证文句和保证人签章两项;相对记载事项包括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和保证人住所。选项A和B为相对记载事项。

(5)、汇入银行向戊公司发出取款通知后,经过()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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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B、2

C、3 D、6

【解析】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2、某日化用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月份该企业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外购原材料一批,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的货款180万元、增值税税额30.6万元,款项已付并验收入库;支付相关运费10万元,已收到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2)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的货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款项已付并验收入库。(3)购进一批办公用品,取得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40元,办公用品已经投入使用。(4)购进一批红酒用于给职工发放福利,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支付的货款6000元、增值税税额1020元。(5)月初将部分订单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发出原材料价值8000元,委托加工合同规定加工费5000元(不含税),加工企业代垫辅助材料1000元,月底尚未收到加工的化妆品和加工企业开具的发票。(6)对外销售化妆品一批,取得销售收入586.17万元(含税)。(7)将闲置的一套设备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万元。(说明:有关票据在本月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关于该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A、外购原材料及支付相关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1.3万元 (运输发票税率7%,30.6+10*7%=31.3)

B、外购机器设备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 (8.5)

C、外购办公用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元 (普通发票不得做抵扣项)

D、外购红酒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20元 (外购货物用于员工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该企业本月发生的委托加工业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C)。 (委托加工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人,取得的加工费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未收到加工化妆品,则消费税纳税义务没有发生(委托加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提货的当天)) A、850元 B、1020元 C、0

D、2380元 (3)、该企业对外销售化妆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A )。(销项税额=586.17/1.17×17%=85.17万)

A、85.17万元 B、85万元 C、99.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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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65万元

(4)、该企业出租闲置设备应缴纳(B )。 (营业税=1×5%=0.05万) A、增值税0.17万元 B、营业税0.05万元 C、增值税0.13万元

D、营业税0.03万元

(5)、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C )。(消费税=586.17/1.17×30%=150.3万) A、100.2万元 B、117.234万元 C、150.3万元 D、175.851万元

3、王某和张某是两个刚刚从事会计工作的年轻人, 对相关财经法规不够熟悉。2008年10月10日,王某向张某签发了一张16000元的转账支票以及一张1200元的现金支票,王某在签发支票时使用普通的蓝色水笔填写,并且没有签章。张某将16000元的转账支票交给银行,银行不予转账,退还了该支票,并且提出要对王某处以罚款。张某又将1200元的现金支票背书转让给徐某,徐某是一位从业多年的,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拒绝接受张某转让的现金支票,认为其不合法。王某的开户银行是广州市城南支行,账户余额只有15000元。 (1)、在王某对张某开具支票的行为中,支票基本的当事人中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分别是 (D)。

A、广州市城南支行 张某 王某 B、广州市城南支行 王某 张某 C、张某 广州市城南支行 王某 D、王某 广州市城南支行 张某

(2)、王某在对张某签发支票时,存在的错误之处有(BCD)。 A、现金支票超出了最高限额

B、用普通蓝色水笔填写 (碳素墨水或墨汁) C、没有签章 D、账户余额不足

(3)、银行有权要求出票人的赔偿金额为(C)元。 (按票面金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罚款)

A、320 B、800 C、1000 D、1500

(4)、支票按照支付票款方式的不同,分为(B)。 (支票按照支付票款可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A、2类 B、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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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类 D、5类

(5)、下列各项中,可以支取现金的支票有(AC)。 A、现金支票 B、转账支票 C、普通支票 D、划线支票

4、某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该企业2005年9月份开始生产经营,从2005年度至2009年度,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万元、60万元、80万元、90万元、100万元。2010年度该企业会计报表上的销售收入总额1000万元,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2010年其他有关情况如下:(1)营业外收入50万元,其中包括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1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10万元,股票转让收益1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2)管理费用450万元,销售费用300万元;(3)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60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4)支付诉讼费2.3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5)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违法经营罚款10万元。(说明:该企业2005-2007年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率)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关于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ACD )。

A、该企业从2005年度开始生产经营,应当计算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该公司2005、2006年度可以享受免税优惠,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B、该企业2005年度经营未满一年,减免征税优惠可以从2006年开始算起 C、该企业2008-2009年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90+100)×25%×50%=23.75万元 D、从2010年度开始该企业不再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2)、该企业2010年取得的营业外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A)。

A、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 B、国债转让收益10万元 C、股票转让收益10万元 D、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

(3)、下列费用中,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AC)。 A、管理费用450万元 B、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60万元 C、支付诉讼费2.3万元 D、营业外支出300万元

(4)、该企业2010年汇算清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B )。 (100-10+60+10)*25%-25=15 A、40万元 B、15万元 C、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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