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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设计专篇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二○一五年十月
一、编制平战功能转换设计专篇的依据及指导思想
(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09号令《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浙人防办[2005]162号《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技术措施》、《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及相应的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等为依据。
(二)、认真执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坚持因地制宜、以点带面、明确指标、安全可靠及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人防工程在预定的时间内达到战时的防护标准,充分发挥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全面提高城市总体防护能力。
(三)、人防工程早期转换在30天内完成物资、器材筹措和构件加工;临战转换应在15天内完成后加柱、安装和对外出入及孔口的封堵;紧急转换应在3天内完成防护单元连通口的转换及综合调试等工作,达到战时使用要求。 (四)、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设计专篇的依据
1、《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保护功能平战转换技术措施》(浙人协防【2005】)126号)
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GB50225-2005)
4、《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 (RFJ-98) 5、《人民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图集》 6、平战转换设计图纸
三、人防工程设计概况:
(一)、人防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为:
设计单位为: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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