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肌腱自发性断裂临床路径
(2016年版)
一、伸肌腱自发性断裂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伸肌腱自发性断裂(ICD10:S66.951)。
行手部肌腱缝合术(ICD9CM-3:82.451)、手部肌腱移位术(ICD9CM-3:82.561)肌腱移植术(ICD9CM-3:83.811)。
(二)诊断依据。
根据《手外科学》(王澍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第三版。
1.病史:无明显外伤史或只有轻微的动作即发生肌腱断裂,有大量手部重复屈伸动作史或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折、滑膜炎、痛风等病史。
2.体格检查:患肢手指(5指中任何一指或多个手指)突发背伸无力或不能,无患区神经功能障碍及其他肌肉、肌腱损伤,无明显肿物可触及。体表脂肪层较薄、体表标志明显者在肌腱走行区明显空虚,伸指时不能触及肌腱滑动和张力。
3. 辅助检查:手及前臂彩超及MRI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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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手外科学》(王澍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第三版。
肌腱自发性断裂,由于长时间的磨损,炎性侵蚀等作用,肌腱断端多粗糙、不整齐,不宜做直接缝合。需根据断裂的部位、功能影响、年龄及职业要求,选择手术方案。
1.新鲜肌腱自发性断裂,断端损伤不严重,无明显短缩者,可直接行伸肌腱缝合术。
2.陈旧肌腱自发性断裂,断端短缩,缺损大者,可行肌腱移位术/移植术。
(四)标准住院日为7-15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S66.951伸肌腱自发性断裂疾病编码。
2.病变局限,仅行肌腱缝合术、移植术或移位术即可修复伸指功能。
3.除外已无法修复断裂的伸肌腱,需行关节融合的患者。
4.除外伸指肌腱Ⅰ区断裂,表现为锤状指的患者。 5.除外所有伸肌腱近止点处撕脱或同时伴有撕脱性骨折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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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除外伸肌腱于腱腹联合处断裂的患者。
7.除外术中见明显的痛风石、肿瘤或病理性滑膜炎等造成肌腱断裂,手术时需同时处理病因的情况。
8.除外合并其他部位的外伤性肌腱断裂或自发性断裂。 9.除外对伸肌腱自发性断裂有较大影响的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或糖尿病等)。
10.除外对创口愈合有影响的疾病(如糖尿病等)。 11.除外需要在患肢以外其他部位切取肌腱作为移植物供体的情况。
12.除外癔症、癫痫等原因造成的不定期肢体不自主抽搐的情况 。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3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常规免疫检查。
2.胸部X光片、心电图。 3.手及前臂彩超及MRI检查。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选择用药。
2.预防性用药时间为术前30分钟。
3.术后3天内停止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可根据患者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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