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智慧农业气象能力建设2019年实施案
一、总体目标
为贯彻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落实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和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总体安排,依靠科技和机制创新,强化综合统筹和合理布局,通过“三个平台、两个能力”(农业气象大数据平台、业务支撑平台、服务平台以及农业气象观测试验能力、核心技术应用能力)建设,推进全国农业气象业务服务的联动与融合,推进农业气象服务规模化、集约化、智慧化、品牌化发展。
2019年,基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初步建成全国农业气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系统,实现级、省级农业气象业务数据、产品的快速访问。全国农业天气通APP(基础版)正式发布并试运行,WebCAgMSS客户端实现业务试用,10个特色农业气象业务系统基本建成。完成年度农业气象业务核心技术项目研发与区域联合试验任务。初步实现级、省级基础农业气象产品格点化制作。多种渠道的“直通式”服务覆盖全省60%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较2018年增长10%以上。
二、建设任务及分工
(一)农业气象大数据业务能力建设 1.农业气象大数据平台建设 (1)气象信息中心
建立级、试点省农业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实现各类农业气象大数据的上传、存储与管理。建立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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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文件系统等多种技术相结合的分布式存储案,开发农业气象数据服务MUSIC接口,为农业气象业务系统与服务平台提供高效数据服务。基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通过加工流水线实现智慧农业气象数据加工、数据挖掘、算法运行、产品生成等功能。
(2)气象中心
开发基于WEB的级农业气象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实现农业气象基础观测、基础地理与环境信息、基础格点产品、服务主体等各类农业气象数据显示、浏览、分析及下载。
(3)各省(区、市)气象局
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开发本级农业气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强化农业气象大数据在业务服务中的应用。
2.农业气象大数据建设任务 (1)气象信息中心
负责全球及全国日值气象数据、全国土壤水分自动观测数据、农业气象观测数据的实时入库,通过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实现共享;负责存储和管理级、省级业务单位上传的农业气象业务格点化产品与文字类产品,通过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实现气象部门部实时共享。负责省级上传的农田小气候及作物实景观测数据的存储、管理,通过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实现气象部门部实时共享。
(2)气象中心
负责制作2019年全国冬小麦、玉米、水稻作物发育期、农业气象灾害监测与预报、农用天气预报等全国5km格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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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实时上传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基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建立智慧农业气象专题库,完善农业气象业务服务知识库,初步构建大宗作物气候品质评价指标与区划数据库。梳理、构建全国分县大宗作物产量统计数据库(单产、总产、面积),建立全国农业气象观测站作物发育期、作物产量结构及地段产量(2000-2017年)数据库数据集并向省级业务部门共享。
(3)各省(区、市)气象局
按照《农业气象大数据建设案(2018-2020年)》要时上传农田小气候及作物实景观测数据至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建立本省分县大宗作物产量统计数据库(包含单产、面积与总产),基于省级CIMISS建立本省农业气象观测站作物发育期、作物产量结构及地段产量等数据库群并实时更新,实现与业务系统的对接。建立本省农业气象试验站大宗粮食作物业务试验观测数据库并实时更新。各省(区、市)气象局按照减灾司印发的《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产品制作基本规程》要求,负责将“三农”专项实施县完成的县级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产品数据上传到气象大数据云平台。
(4)全国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牵头单位
建立苹果、设施农业、甘蔗、烤烟、橡胶、茶叶、柑橘、都市农业、枸杞、棉花等特色农业气象大数据,容涵盖农田小气候观测资料、实景观测资料、特色农作物观测资料、产量资料、灾情资料、种植空间分布、气象指标以及业务产品等,并实现与成员单位、级业务单位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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