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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梧高速公路二分部 基坑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 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好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本方案制定的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桥涵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3、 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国际《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4、 桥涵施工,采用多层作业施工时,应布设安全网。 5、 高处露天作业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时,上述施工应停止作业。
基坑开挖
1、 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
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基坑深度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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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不加支撑时,应按《基坑坑壁坡度表》中的标准进行放坡。
2、 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
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
3、 基坑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
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4、 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
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5、 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
规程》(GB6722—86)办理。
6、 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
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 7、 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 8、 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
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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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灌注桩基础
1、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2、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直径相匹配。冲击过程中,钢丝绳的松驰度应掌握适宜。
3、钻机使用的电缆线要定期检查,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应架空搭设。挪移钻机时,不得挤压电缆线及风水管路。 4、冲击钻孔当钻头提到接近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5、 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
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6、 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7、 对于已埋设护筒末开钻或已成桩护筒尚末拨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
1、 挖孔灌注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土层或岩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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