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式样]
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编号:200 —
工程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申办《施工许可证》前三十日填写一式三份,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
二、 申报本《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应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一份:
1、项目建设(含立项、预可、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批复文件。
2、批准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原件]。
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主要人员资格审查强制履约标准(即主要人员最低限度要求)一览表。
4、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招投标情况总结。
5、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报备文件,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责任人一览表(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执业)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6、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设计合同副本,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责任人一览表(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执业)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7、施工单位资质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施工合同副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印章启用文件,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任命书、工程项目责任人一览表(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执业)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如到岗人员与投标书承诺不符,应附建设单位同意变更批复文件[原件])。
8、监理单位资质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监理合同副本,监理单位驻地办公室印章启用文件;驻地办岗位人员任命书、工程项目责任人一览表(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执业)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如到岗人员与投标书承诺不符,应附建设单位同意变更批复文件[原件])。
三、建设单位在申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按省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监督费率一次性交清监督费。工程完工决算后,若超出原交纳监督费,超出部分应按规定追加交纳监督费。
四、本《申请书》用钢笔填写或电脑打印,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五、如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为多家,可按表格内容另附表填写。 六、编号由质监站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