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民主选举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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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检验。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文件)中强调指出,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党的农村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这一核心领导作用体现在选举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村委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来,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要认真检查验收,监督新老班子及时进行公章、财务等交接,主动支持、保障新一届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巩固选举成果。

为实现这一任务要求,必须把村委会换届选举与加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农村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群众威信,形成不可替代的政治优势,承担起领导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责任。一是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全面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树立良好的党员和干部形象,带动农村社会形成讲正气、知荣辱的良好民风。二是以培养农村后备干部为着眼点,积极审慎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特别应当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积极探索从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专业协会负责人、致富能手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扩大党在农村的组织基础,为村级“两委”会提供更多的人才储备。三是以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为目标,努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近年来比较有效的“党员责任区”、“党员结对帮扶”、“党员承诺制”等措施与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促使农村党员走在各项工作的前列,影响和示范广大农户,提高党的威信和凝聚力。

2.全面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唤起农村群众关心选举、参与选举的积极性 广大农村群众是村民自治的主体,必须围绕村民参与这一主题进行机制创设和制度创新。实现“四个民主”,就要做到凡涉及村级重大事项的讨论,都要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执行“一事一议”、“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广泛征集村民意见,坚持民主决策。同时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引入 “票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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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干部考核中运用“群众评议”、“信任投票”等形式,让村民习惯实行民主的基本程序和形式,保证村民能够有效行使民主权力,进而提高村民对民主选举的认识。

民主的基础是经济利益和经济关系,从经济民主走向政治民主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由之路。村民自治、民主选举都要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来进行。一是村委会要把村民关心的村级财务开支、土地征用补偿、集体资源开发收入及分配等关系到村民经济利益的问题,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经常化地公诸于众,村委会候选人在竞选过程中也应把这项内容作为治村重点向选民交待明白,从而把村干部的经济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村属集体资产应明确产权,盘清家底,建立专帐,委托经营实体或专人负责管理、经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可引入股份制,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使村民在集体资产收入、公共产品分配上处于平等地位,形成利益共同体。村委会换届时要进行认真严格的资产清理和财务审计。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监管。日常村级财务开支必须经村民理财小组审理,并实行行政主管和理财小组联合“签名责任制”。在完善村帐乡(镇、街)管的“双代管”制度基础上,村内达到一定限额以上的重大工程、物资采购、山水资源的发包也必须在区或乡镇招投标中心的主持下,按程序公开进行。只有在经济关系、经济利益的处理和调整中尊重村民群众,让村民对村级集体资产的运作和处置拥有充分的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才能有效提高村民对村委会选举的热情和兴趣,才能实现变“要我选”为“我要选”。

3.结合农村实际完善选举法规,适当调整选举程序

在严格遵循选举法律法规,坚持直接选举的原则下,也应根据农村的具体情况开展一些新的探索。

一是村委会任期、换届选举时机、持续时间上的调整。由于普遍感到任期过短,换届过快;选举时机不妥,持续时间过长。我们建议能否改为五年一届,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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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换届频率,保持农村基层组织相对稳定,也便于农村干部的培养、成长,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或在现在三年一届的任期基础上,采取“大小选”方法。即当新一届村委会任期满三年时,只进行由半数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参与的民主考核和信任投票,即“小选”。如果村委会得到的信任票不过半数,再进行改选;如果村委会信任票过了半数,而个别村委会成员的信任票不过半,只须将该成员按法定程序罢免后进行补选;如果村委会班子和每位成员的信任票都过了半数,则全体留任。待该村委会任期到第二个三年时再举行全体换届的“大选”。

农村选举最好放在10月底—12月,也就是在秋收基本结束时。选举持续时间最好控制在1个月内。

二是部分程序应适当归并和简化。如自荐与“海提”可以合并,这样可以节约两天时间。在村庄规模不大、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可以探索“一票制”即无候选人的选举形式。在经过充分的宣传发动后,由选民一次性填写选票,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这样做,既能充分尊重选民意愿,也能降低选举成本,缩短选举时间。

4.加强培训、示范和引导,让民主选举走上法制化轨道

农村民主选举具有鲜明的法制性,必须在国家及各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就当前农村村民文化素质和法制意识的现状而言,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引导广大村民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要把农村民主选举过程作为法制宣传和教育的极好时机,在选举每一阶段和每一程序上都要向村民说明相应的法律规定,让村民明确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不合法的,在实践中知法、懂法和用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在平时,则特别要加强村级“两委”会干部的普法培训,每年针对一个主题,用办班轮训或以会代训的办法,不断强化农村干部的法制意识,做到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处理村务,调解纠纷,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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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运用典型示范的方法,推进“依法治村”的进步。典型示范是教育农民的有效方法,农村群众最讲究实际效果,用农民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典型来教育和引导大家,能够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议在每一个乡镇建立一个干部、群众法制意识牢固,严格依法办事的“依法治村”的试点村,不断探索当前农村法制建设的新特点新规律,及时总结经验,在广大农村进行推广。

三是加强法律监督,形成依法办事的强大氛围。新闻媒体在对选举进行宣传报道时,要着重反映执行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用舆论的力量维护法制秩序。吸纳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观察员,组织他们深入农村实地考察选举进展,及时反映选举动态。对少数情况复杂、矛盾比较多的村,可引入司法公证程序,用法律形式来巩固选举成果。

四、结论

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农村民主选举也将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希望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重视总结、研究农村民主选举的经验,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针对农村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努力着手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把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五、致谢

向本论文所引用资料的作者表示感谢!本论文在选题及写作过程中得到指导

老师的悉心指导,吕老师多次询问写作进程,并为我指点迷津,帮助我开拓写作思路,精心点拨、热忱鼓励。从吕老师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十分感谢他耐心的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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