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现实的收入差别可分为七种情况。 第一种源于诚实劳动中努力程度和辛劳程度不同而形成的收入差别,是由“多劳多得”而来。这种收入差别,是改革开放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后必然有所扩大的合理差别。 第二种是源于个人禀赋和能力不同而形成的收入差别。 第三种是源于要素占有的状态、水平不同而形成的收入差别,比如决定于先天的继承关系,因而个人在资金、不动产、家族关联、社会人脉等方面有所不同而形成收入差距。 第四种是源于机遇不同而形成的收入差别。比如买股票、中彩票等行为使人一夜暴富或血本无归,其中某些机遇因素不可否认。 第五种是源于现行体制、制度不够合理的“明规则”而形成的收入差别。比如,一般垄断行业职工的收入明显高于非垄断行业。其规则即使“对内一致”,对社会其他群体却有明显的“不公”。 第六种是源于现行体制、制度中已实际形成而不被追究,或暂时不被追究的“潜规则”而形成的收入差别,大体上相当于人们所说的“灰色收入”,透明度很低,这些“潜规则”大都是不公正的,亟须整改。 最后一种是不法行为、腐败行为所获得的“黑色收入”。不用说,这种行为是犯罪。 以上几种情况,第一种和第二种,政策应该予以鼓励,或以鼓励为主加上再分配的人为微调。第三、四种,政策应作适当调节,但不能做抹平处理,否则市场经济所需的首创、冒险精神将受到极大的抑制。而第五、六种则必须调节,关键是同时进行机制、政策转变。最后一种则必须坚决取缔、惩处。 政府的作用应更多体现为:通过再分配手段抑制、缓解收入悬殊。对高收入应通过税收等规范手段适当调低;低收入阶层不足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缺口,应通过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措施填补。对于由于
特殊原因,收入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社会成员,一定要以“应保尽保”的原则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效率的保证。效率与公平分别强调不同的方面,二者又存在矛盾。 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兼顾效率与公平:1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个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带动其他地区和个人致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3必须正确处理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与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